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服务平台

Service Platform for Standards of Hazardous Chemicals Safely

北京市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问题专项排查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监测值守工作效能,提升监测预警水平,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高质量运行,按照局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市应急研究院对全市54家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企业的视频监控及数据采集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工作。

 

       本次排查工作,主要依据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接入规范》和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等技术标准,对系统视频命名规范性、视频范围完整性、视频显示时间、视频分辨率、点位监测情况等方面进行全方面排查统计,共涉及系统视频监控988路,企业数据监测点位1306个。

 

       通过此次排查,共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视频质量与监控范围不满足规范要求。部分企业视频清晰度不满足1080P的要求,视频画面模糊,企业高点摄像头不具备云台调节功能。同时,监控范围未能全面覆盖企业值班监控中心、重大危险源储存单元、危险化学品装卸区域等重点区域、单元,不能满足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接入规范》相关要求。

 

       二是视频命名不规范、时间设定不准确。部分企业视频点位命名不规范,如点位名称未包含企业名称,格式随意,命名中存在错别字、乱码等。部分企业视频显示时间不准确,与实际时间相差较大,在实际监控过程中容易混淆。

 

       三是点位监测数据不完整、不合理。部分企业的储罐未接入液位、温度等必要的监测参数,部分点位未设置报警阈值,或点位阈值设置不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的有关要求。

 

       针对此次排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市应急研究院将协同市应急局危化处、应急保障中心共同开展系统问题整改工作。一是以企业为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下发至企业及相关区应急管理部门,督促企业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二是根据问题整改难易程度,制定具体的问题整改时间表,并持续跟进企业整改进度,督促企业对标对表完成整改;三是明确具体技术负责人员,指导企业完成本地设备变更、数据更新、系统同步等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