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签:营养成分声明,一般原则;健康声明,关于个人健康声明的一般和特别要求;重新开始评议期
通报时间:2004年5月1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或管理局)正在对公布于1995年12月21日联邦纪事(60 FR 66206)中名为“食品标签:营养成分声明,一般原则;健康声明,关于个人健康声明的一般和特别要求”的拟议规定(1995年提案)重新启动为期60天的评议期。在该文件中,FDA对其现有的营养成分声明和健康声明法规提出了一系列的修订,以为食品产品上这些声明的使用提供更大的灵活性。自1995年提案公布以来,FDA成立了一个关于更好营养启动计划的消费者健康信息特别小组,该小组建议FDA就与合格的健康声明及不合格的健康声明相关的一些议题征求公众意见[如:有重要科学协定(SSA)支持且由FDA以法规形式批准的健康声明]。有关不合格健康声明的部分议题曾在1995年的提案中被特别提出,因此,FDA重新启动关于1995年提案的评议期,以便就以下内容征求公众意见:关于允许在某种规定的营养成分不足10%的食品上标注不合格的健康声明的拟议修正案;关于制定标准供FDA 在决定是否免于将与不合格的健康声明有关的营养成分含量判定为不合格时考虑的拟议修正案;关于在不合格健康声明中保留“many”或“might”的措词的拟议修正案。此外,FDA还对拟在健康声明中使用同义词和缩略语征求意见。关于拟订使用未列出的同义词和缩写词的评议。特别是,对未列出的同义词[如:法规未定义的用语],FDA再次要求提供数据和其他信息,以证明与在营养成分声明中定义的术语相关联的同义词可以被消费者合理的理解为与定义的术语同义。对于缩写的健康声明,FDA就缩写的健康声明是否会误导消费者征求意见并要求提供数据或其它信息。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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