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企业注册中使用食品产品分类的必要性指南

通报时间:2003年7月31日  通报类型:遗补

内容简述:

世界贸易组织
G/SPS/N/USA/691/ADD.1
2003-07-3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原文:
通  报
补 遗

美国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07 如下信息:

在食品企业注册中使用食品产品分类的必要性指南


在食品企业注册中使用食品产品分类的必要性指南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发布了一项最终指南:“在食品企业注册中使用食品产品分类的必要性”。FDA发布该指南是为了补充其拟议法规,“按2002年的公共卫生安全及反生物恐怖活动及反应行动法的食品企业注册”。FDA于2003年2月3日向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通报了该拟议法规。按照通报所述,最终法规的生效日期为2003年12月12日。
为回应2002年的公共卫生安全及反生物恐怖活动及反应行动法(生物反恐法) ,FDA制定了该指南。该指南指出,如果FDA确定这类信息是必要的,FDA可要求注册商提交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食品的总的食品种类。该指南含有FDA认为对快速、准确及有目标性地对实际或潜在的生物恐怖事件或其它与食品相关的紧急事件做出反应所必要的食品种类信息。
FDA目前正在评审有关该拟议法规的相关评议,并对起草其最终法规时对评议予以考虑。该最终法规预计于2003年10月10日前公布。由于FDA尚未发布最终法规,目前没有根据生物反恐法向FDA注册的生效要求。如果最终法规将食品种类纳入所要求的内容,则要求注册商于2003年12月12日提交作为注册内容的种类。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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