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物生物安全建议书》2023-A07——加热处理用作宠物食品和牲畜饲料的鱼类及鱼制品的风险管理措施。
通报时间:2023年11月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如《动物生物安全建议书》2022-A07(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risk-analysis/memos)所述,自2022年10月31日起,修订后的进口条件将适用于进口到澳大利亚用作宠物食品和牲畜饲料的鱼类及鱼制品。在就审查规定的加热处理和进一步审查科学信息进行公众咨询后,对进口到澳大利亚用作宠物食品和牲畜饲料的鱼类及鱼制品的进口条件修订如下:用作宠物食品和牲畜饲料的鲑科鱼类产品材料必须经过处理,并满足以下条件:湿润加热至少25分钟到核心温度至少85℃,或加热至该部认可的同等核心温度和规定时间。目前对鱼类产品中所含鲑鱼类材料百分比的限制(不超过2%)将不再适用。仅含有非鲑鱼类材料的用于宠物食品和牲畜饲料的鱼类产品(不包括来自新西兰的非鲑鱼类产品)必须满足现有条件:湿润加热至少15分钟到核心温度至少85℃,或者,湿润加热至少20分钟到核心温度至少80℃,或加热至该部认可的同等核心温度和规定时间。所有鱼类产品必须在主管部门批准和管制的场所内进行加工和包装。所有鱼类产品必须由非陆生或禽类动物成分制成,包括蛋制品、乳制品和羽毛。关于新条件的提醒将在澳大利亚生物安全进口条件数据库(BICON)中发布,网址为: 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Home/No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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