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麦及大麦产品内表的除虫脲混合残留物规定限时残留限量的法规
通报时间:2003年10月1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法规对小麦及大麦产品内表的除虫脲[Diflubenzuron]混合残留物规定一个限时残留限量。本措施是对按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及灭鼠剂法案[FIFRA]第18节规定对这些农作物进行处理而做出的反应。 该法规对这些食品内的除虫脲[Diflubenzuron]残留物规定了最高允许值。以下农作物内表的杀虫剂diflubenzuron, [N-[[(4-chlorophenyl)amino]carbonyl]-2,6-difluorobenzamide及其代谢物4-chlorophenlyurea and 4-chloroaniline (CPU)及(PCA)]的混合残留物最高残留限量为 小麦和大麦粒:0.05 ppm 小麦和大麦杆:0.50 ppm 小麦和大麦干草:1.0 ppm 碾麦副产品:0.10 ppm 风筛麦渣:30 ppm 本残留限量将于2005年12月31日到期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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