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号公共卫生部(MOPH)通报草案(佛历…年)。根据佛历2522年《食品法》发布的(....),题为"规定食品添加剂的成分、条件、方法和比例(第3号)"。
通报时间:2023年9月1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公共卫生部(MOPH)认为,对已授权的食品添加剂上限的细节进行修订是适当的,具体修订如下:第1条——公共卫生部(MOPH)根据佛历2522年《食品法》发布的佛历2563年(公历2020年)9月2日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成分、条件、方法和比例(第2号)通报的附件I和附件II(第418号),应予以废除,并由本通报的附件I和附件II替代。第2条——在本通知生效前已获得食品许可证的商用食品生产商或进口商,如果产品使用了本通报附件中所列的食品添加剂,且其使用条件于2022年(佛历2565年)通过,则可在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两年的时间内继续将其食品投放市场。第3条——本通报自其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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