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议解除对生物化学农药磷酸的容许量要求的农药申请的归档通告(4页)
通报时间:2000年1月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这个通告宣布对一份农药请愿书的最初归档,这份请愿书提出要对各种各样的食物产品中含有或带有的特定农药化学品的残留物建立规范。EPA已经接到一份农药请愿书,该请愿书提出要在遵循联邦食物,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的408(d)部分,21U.S.C.346a(d)的基础上,修订40 CFR part 180,解除对生物化学农药磷酸的容许量规定。做为修订,在遵循FFDCA的408(d)(2)(A)(i)部分的前提下,请愿者已经提交了一份支持他们农药请愿书的信息总结.如果使用了不清晰的术语系统,总结包含了无关的材料,或总结会无意识的使读者认为发现物反映了EPA的立场而非请愿者的立场,在这几种情况下,EPA可能会对总结进行编辑.请愿者已经申请对包含磷酸做为唯一活性成分(a.i)的两种产品进行登记.一种是磷酸技术产品,它是包含71% a.i的生产用产品.这个产品用于形成应用在土地上食品作物的真菌产品.另一种产品,包含农业用磷的农业杀真菌剂,是一种最终使用的产品,它包含56.2%的一盐基和二盐基的钠,钾以及磷酸的铵盐(36.3%的磷酸).这种产品是一种杀真菌剂,计划应用到土地上食品作物,如鳄梨,芸苔作物, caneberry,柠檬, curcubit crops,人参,葡萄,蛇麻草,阔叶植物,洋葱(干球茎),菠萝,梨果类果实,草莓和西红蜀。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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