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通报
国家地区:
捷克共和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26日
内容简述:
2000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法案N0.22/1997 Coll.的第194号政府令,涉及各种设备、仪器和机械的防噪音和防止超过允许噪音水平的要求,例如:家用电器、建筑机械和设备、压缩机、起重机吊塔、电焊机、发电机、手动电力混凝土粉碎机及丁字镐、除草机、水力开焀机、手动钢丝开焀机、推土机、装卸机及带电铲的装卸机等。对于亚音速飞机和民用亚音速直升飞机的释放噪音的限制也作出了要求。上述所有产品的最大允许噪音释放值和允许音量输出水平均按dB(A)/1 pW给定。对于上述多数产品给出了各种噪音测试方法和测试仪器的描
目标理由:
2000年6月7日发布的第194号新政府令的目的是在捷克共和国加速准备进入欧洲联盟的情况下,使噪音领
涉及产品:
各种产生噪音的机器和设备,例如:建筑机械和设备、压缩机、起重机吊塔、电焊机、发电机、手动电力混凝土粉碎机及丁字镐、除草机、水力开焀机、手动钢丝开焀机、推土机、装卸机及带电铲的装卸机、家用电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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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菲律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26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草案规定出对于普通和精加工钢制圆铁钉的要求
目标理由:
本标准将作为制造商生产钢制圆铁钉的指南,并且在使用时也作为安全指南。
涉及产品:
钢制圆铁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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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菲律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26日
内容简述:
根据生产商的标准规范和工作程序,本菲律宾国家标准规定出对于经过大修的重新装配的按照PNS 1891分为M类和N类的公路车辆的要求。该要求规定了重新装配的主要零件、所执行的特殊过程以及完全重新更换的零件。 M类——是指用于载客的、最大重量超过1公吨的、至少是四轮或三轮驱动的车辆。 N类——是指用于载货的、最大重量超过1公吨的、至少是四轮或三轮驱动的车辆。
目标理由:
制定本标准是使重新装配的道路车辆恢复到其设计能力和效力,并达到最初的考虑到的安全性。对重新装配的过程
涉及产品:
公路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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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26日
内容简述:
关于废弃的电气与电子设备的指令议案建议: 生产商负责对其产品某些阶段的废弃物的管理。通过适当的系统分别收集废弃的电气与电子设备,以便用户可以回收他们的电气与电子设备。为了确保提高对废弃的电气与电子设备的处理和再利用或者回收,生产商必须建立适当的系统。为了取得较高的收集率,并且便于废弃电气与电子设备的回收,必须告诉这些设备的用户他们在其系统中所起的作用。 在限制使用废弃的电气与电子设备中的某些有害物质方面,指令议案将保证在废物管理阶段将那些引起主要麻烦的物质置换出来。如:铅、水
目标理由:
本指令议案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身健康和保护环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土壤、水、和空气遭受由于现行的废弃
涉及产品:
电气与电子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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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荷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26日
内容简述:
关于客车能耗标签的法令的作用首先是用于执行1999年12月13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指令1999/94/EC,该指令是关于可得到的投放市场的新客车(OJ2000,L12)在节省燃料和二氧化碳的排放方面的消费者信息。在这些条款所包含的技术法规依据指令98/34/EC的情况下,通报的法令草案的条款扩大了指令的最低要求。这方面,法令草案的条款明显地扩大了法令的最低要求,必须提供标签(附在客车上或者在客车附近)和强制性耗油指南,另外指令所要求的关于耗油和二氧化碳释放的绝对值、以及关于相关型号的新客车的能效方面的信息
目标理由:
在法令的范围内包含定量的进口限制或效果相同的措施,这些措施恰好被包括市区和郊区的大环境证明是合理的,
涉及产品:
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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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瑞典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26日
内容简述:
包括放射性核燃料、钚和高剂量放射性废料,在甲板上的安全运输系统的法规的法规。
目标理由:
法规的目的是将INF规程并入国家法律之中。
涉及产品:
用于国家领海内、外海中,作运输放射性核燃料、钚和高剂量放射性废料用的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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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丹麦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24日
内容简述:
船仓和工作间的结构和设备要求。
目标理由:
当订购和建设船时,造船工业需要知道结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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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比利时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24日
内容简述:
防止自行车盗窃是联邦行动计划的一部分,比利时当局强制执行给自行车配上反盗窃装置。同时考虑到日常的习惯,免除应用到山地车和跑车上。儿童车也给予部分免除(最后文本见附录)。
目标理由:
在解释基本理由之前,我们愿意明确地表示,这不是生产者的义务,而是自行车驾驶者的义务。零售商已经出售几
涉及产品:
自行车反盗窃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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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瑞典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24日
内容简述:
2000年7月12日瑞典政府发出通报:关于修订汞应用法令的规定(1998:944)。应用法令为:“关于禁止处理进出口化学品等(包括案例)”。建议修订特别包括从2004年起,不容许使用汞和其化合物,不容许制备含汞化合物作为分析化学物或试剂用(不包括研究目的用),从2010年起, 不包括氯化碱产品用。 建议的修订版规定:进一步包括国家化学品检验局可以发布“关于容许光源中最高汞含量”的法规。国家化学品检验局打算将这种可能性,应用于线性荧光灯、全部致密荧光灯和非致密荧光灯中,总的规定,在光源中汞含量为8
目标理由:
光源的销售包括150公斤的汞要投放瑞典的技术领域。在这方面,光源是第三最大产品集团,仅次于汞齐和电池
涉及产品:
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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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24日
内容简述:
本修订版建议修改加舀大机动车安全标准(CMVSS)221,学校公共汽车结构接点强度,和相应的试验方法221。应确保,儿童所乘坐的小的学校公共汽车,其机动车总的重量额定值(GVWR)为4536 Kg,或者更小,则对于接点破裂,保护水准应具有如大型学校公共汽车所要求的水准。 现在,CMVSS221只应用于GVWR大于4536 Kg的学校公共汽车。 本修订版建议:将标准的可应用性扩大到GVWR为4536 Kg或小于此数的学校公共汽车上;将驾驶员的面积从旅客舱中除出;引入确定的保养检查孔的护板(M
目标理由:
保护人员安全
涉及产品:
学校公共汽车(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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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荷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13日
内容简述:
在此命令中制定了有关储藏水果和蔬菜的重量损失的法规。这些法规只应用于在荷兰储藏的产品。
目标理由:
本命令的目的是保护诚实的商业活动和顾客的利益。法规的目的:储藏的水果和蔬菜通常是符合相同的最低的重量
涉及产品:
储藏水果和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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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墨西哥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13日
内容简述:
此墨西哥官方标准的目的是规定卫生的和商业的信息必须包含在民用和工业用清洁产品的标签中,同时也必须包含这些产品的包装的卫生指南。此墨西哥官方标准对国家全部地区的有关从事加工和进口这类产品的自然人和法人都具有约束力。
目标理由:
保护消费者和环境
涉及产品:
清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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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瑞典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12日
内容简述:
国家可燃物和爆炸物检验所只批准不是以产生大噪声(爆炸声)效应为主要目的的花炮,如爆竹。国家可燃物和爆炸物检验所只决定可免除18岁的年龄限制。
目标理由:
禁止使用那些产生大噪声(爆炸声)效应为主要目的烟炮(如爆竹)。进一步确定18岁为可使用烟花的最低年龄
涉及产品:
主要目的是产生高噪声(爆炸声)效应的花炮,例如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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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萨尔瓦多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7日
内容简述:
目的,应用范围,定义,分类和公共卫生用杀虫剂的标识,家用杀虫剂的处理,用于杀虫剂的储藏和运输的标准,化学制剂的安全常规,发生意外事件的措施,检验和监测程序,参考书目,词汇索引和关于家用杀虫剂的特殊危险的附件。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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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萨尔瓦多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7日
内容简述:
目的、应用范围、定义及术语、鞋的基本部件用的材料、鞋尺寸的基本特征、标签、参考的萨尔瓦多标准、相应的内容、附录。
目标理由:
防止误导消费者
涉及产品:
无适用范围——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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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英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7月4日
内容简述:
本建议履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的建议R106提出的关于自动有轨桥秤的要求,将其纳入国家立法。本建议也允许在不同于安装地的地方做测试并允许从其它EU和EEA国家进口这些装置而不需要在英国做进一步的测试,规定这些装置要附带充分的证明文件。
目标理由:
履行国际协议目的是有助于消除贸易壁垒,与此同时继续对贸易事务中的当事人进行保护也包含在有轨桥秤法规中
涉及产品:
自动有轨桥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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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哥伦比亚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6月30日
内容简述:
饮用水及基本卫生方面技术法规的目的、范围、一般条件, 饮用水及基本卫生设施工程项目的通用规程, 系统的复杂性水平测定, 工程项目的鉴定及合理性, 工程项目的等级, 补充活动的范围及其确定, 计划和评估的提交, 预先研究, 社会经济评估,设计, 施工及监督, 专业人员资格及要求, 供水系统, 水净化系统, 污水和雨水的收集及处理系统, 公共污水处理系统, 废水收集系统的技术要求, 补充情况, 说明, 运行及维护, 检验以及饮用水及基本卫生设施方面的技术法规的强制实施,
目标理由:
安全性及防止可能导致错误的习惯作法。
涉及产品:
公共供水系统、排水装置及废水收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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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荷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6月30日
内容简述:
对产品镉含量测定法的法规作整体修订,规定了三种分析技术可用于测量产品中镉的含量。其所允许的技术为:仪器中子活化分析(INAA),原子吸收或原子发射光谱学(AAS或ICP-MS[sic]),或感应耦合等离子质谱学(ICP-MS)和X光荧光光谱学(XRF)。到目前为止,最后一种技术是测量方法中的新技术。除此以外,也可以使用其它相当可靠的方法。
目标理由:
测定产品中镉含量的方法的法规,要求适应技术现状。而且,已经表明有理由将新的、实用的方法加到本法规引证
涉及产品:
法规草案中包含许可的必须用于待测产品中镉含量的测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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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芬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6月29日
内容简述:
本建议指南规定了有关放射源贸易的义务,并且提供了在贸易中要求许可证和免除许可证的情况。放射源贸易意味着对放射源的销售、进出口,还包括对它们的拥有、运输及贮存。 指南不仅提出了关于放射性物质在欧共体成员国间装运的义务,该义务包含在欧共体委员会法规(欧洲原子能联营)No.1493/93中,而且提出了关于放射性废弃物在国境外转运的程序,该程序包含在欧洲委员会指令92/3/欧洲原子能联营之中。 指南与原子能废弃物或者材料无关。亦与产生或引起非离子化放射物的设备无关。
目标理由:
指南草案规定了放射源贸易中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该放射源需要防止放射物离子化,并且需要使放射源的安全符合
涉及产品:
放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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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荷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0年6月29日
内容简述:
本法令旨在修订排放限度(燃烧厂)法令(环境管理A)(此后:Bees A)和排放限度(燃烧厂)法令(环境管理B)(此后:Bees B)。法令旨在提高对现有的小型、燃烧天燃气锅炉装置用的过渡结构中的排放物的限制。本法令包含几个对Bees A 和B的法令的修改(不是关于内容的)。这些修订在一系列领域中改善和阐明法则,并将一系列现在陈旧的参考资料更新。下列措施可以包含技术法规:第1条,C节(Bees A的48(a)条的修订)和第2条,A到D,包括(法规3.22(a),4.2.1, 4.2.2和Bees B的附录第
目标理由:
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燃烧厂,综合锅炉厂,气体涡轮机厂,气体涡轮机和内燃机(排放限度),包括净化烟道气措施(安装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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