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通报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10月10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载重汽车翻新轮胎胎体的选择,翻新前翻新后的要求、外观质量、外缘尺寸、安全性能,试验方法、标识,适用于载重汽车及其拖车的轮胎翻新。
目标理由:
为了人身安全,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规范市场。
涉及产品:
载重汽车翻新轮胎及其拖车轮胎翻新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10月10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染料产品中10种重金属元素的允许含量(限量)及其测定方法。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
涉及产品:
染料产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10月10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载重汽车轮胎新胎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
目标理由:
保护人身安全。
涉及产品:
载重汽车轮胎新胎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10月10日
内容简述:
规定了电玩具类产品的强制性认证的型式试验、供应商符合性声明和获证后监督等技术要求和合格评定程序。规则强制实施后未获得CCC证书的产品不得进入中国市场。
目标理由:
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电玩具类产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10月10日
内容简述:
《钙镁磷肥》国家标准是对HG2557-1994《钙镁磷肥》行业标准的修订,标准规定了钙镁磷肥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适用于以磷需石和含镁、硅的需石,在高炉或电炉中经高温熔融、水淬、干燥和磨细所制得的钙镁磷肥,包括含有其他添加物的钙镁磷肥产品。钙镁磷肥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钙镁磷肥的要求 项目 指标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有效五氧化二磷(P2O5)的质量分数%≥ 18.0 15.0 12.0 水分(H2O)的质量分数%≤ 0.5 碱分(以CaO计)质量分数%≥ 45.0 可溶性硅(以SiO2计)质量分数%≥ 20.0 有效镁(以MgO计)质量分数%≥ 12.0 细度:通过0.25mm试验筛%≥ 80 注:优等品中碱分、可溶性硅和有效镁含量如用户没有要求,生产厂可不作检验。 该国家标准为条文强制的国家标准,其中第三章要求(见表1)(除碱分、可溶性硅和有效镁)、第五章检验规则、第六章标识、第七章包装运输和贮存中7.1条为强制条款,其他为推荐性条款。该国家标准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钙镁磷肥。
目标理由:
规范市场
涉及产品:
钙镁磷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10月10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轮胎的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
目标理由:
保护人身安全。
涉及产品:
摩托车轮胎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9月28日
内容简述:
为控制并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节约资源,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四章二十七条。 《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在生产工艺、材料上应依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采用环保的材料、技术和工艺;应在产品上注明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含量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的标识;包装物应采用无害、便于回收的材料,并注明包装物材料名称;限制和禁止电子信息产品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采用目录管理形式,对于列入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应从目录规定的实施期限起,产品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上述六种有毒有害物质;对于产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完全蘀代的,其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必须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要求进行逐年调整。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部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必要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海关、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违反上述要求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进行处罚。 《管理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目标理由:
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
涉及产品:
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出口的产品不包含在内)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木及木制品废料中夹杂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目标理由:
环境保护。
涉及产品:
木废料;软木废料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冶炼渣及其夹杂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目标理由:
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熔渣、浮渣,氧化皮及其他废料;含五氧化二钒大于10%的需灰及残渣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纸或纸板中夹杂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目标理由:
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废纸或废纸板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五金电器及其夹杂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目标理由:
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废五金电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纤维中夹杂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目标理由:
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废棉、废纤维、碎织物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和试验方法。
目标理由: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三相配电变压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骨废料及其夹杂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目标理由:
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骨废料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船中夹杂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目标理由:
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电线电缆及其夹杂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目标理由:
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废电线电缆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汽车压件中夹杂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目标理由:
环境保护。
涉及产品:
废汽车压件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危险列举、安全要求及措施、安全要求及措施的检测、使用信息等。
目标理由:
保护人身安全。
涉及产品:
用于破胶、热炼、压片、精炼、粉碎等各种用途的开炼机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塑料中夹杂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目标理由:
环境保护。
涉及产品:
废塑料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5年8月18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进口废钢铁中夹杂物以及放射性污染的控制要求。
目标理由:
保护环境。
涉及产品:
废钢铁
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