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证的政府法规草案
通报时间:2021年2月12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a. 本法规草案由16章组成,对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证的实施进行了规 范。 b. 法规草案中的某些规定如下: 1.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证的实施由宗教事务部清真产品认证机构(BPJPH)组织和监督; 2.清真产品加工与非清真产品加工的地点、场所和工具应分开。这种分离应包括:屠宰地点、屠宰场所和工具、加工场所和工具、储存场所和工具、包装过程和工具、配送场所和工具、销售场所和工具、展示场所和工具; 3.清真机构检查(LPH)的设立、认证、活动范围和撤销审批程序,以及清真审核员的任免; 4.经营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5.清真监督员的确定程序及其职责和义务; 6.BPJPH提交清真证书的申请、延期和规定的程序; 7.清真标签和非清真信息; 8.BPJPH与负责工业、商业、卫生、农业、合作社和中小型企业等领域政府事务的部委和执行药物和食品控制、标准化和合格评估、认证的国内、国外非部级政府机构或非结构性机构以及清真检查机构和印尼乌拉玛( Ulama)理事会之间的合作; 9.产品认证和进口产品的清真证书注册; 10.在印尼流通和交易的产品执行强制清真证书后,必须强制进行清真认证的产品类型和清真认证阶段。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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