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NS 47,气瓶标志和标签要求
通报时间:2005年6月2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和家庭用气瓶容量和相关危险识别标签、标志和色码要求。包括用于压缩气体存储或运输的固定或便携式气瓶。 本标准不包括 (a) 灭火器或气溶胶喷罐及气溶胶瓶; (b)运输固体或液体用的压力容器,例如运输水泥用的空气压力罐; (c) 作为机动车辆工作装置组成部分的气瓶,例如用于压缩空气制动系统的压缩空气瓶; (d)用于航空器或远洋船的气瓶(石油和其它工业用驳船及固定或浮动平台除外);及 (e)医用气瓶。 不应假定全部适用安全措施被包含在本标准中。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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