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的对畜产品标签标准的修改草案
通报时间:2003年11月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建议的修改如下: 以按照外贸法案的实施令获取外汇为目的、为旅游业而进口的畜产品应该用朝鲜语加标签。 对于已知能引起过敏反应的畜产品,包括蛋类、乳品、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蟹肉、猪肉、桃和西红蜀,每种过敏性成分都应该说明,不管食品含量如何。 畜产品包装材料的标签应该符合根据食品卫生法令的实施令的食品标签标准。 用于不满6个月婴儿的婴儿液体食物的包装上的标签应该包含以下声明:‘母乳是婴儿的最佳食品’。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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