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和药品法规修订案(关于与COVID-19相关的药品进口、销售和广告的临时法令)
通报时间:2021年4月7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为了解决当前的新冠肺炎(COVID-19)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卫生部长于2020年9月16日公布了关于与新冠肺炎(COVID-19)相关的药品进口、销售和广告的临时法令(临时法令)。临时法令在新冠肺炎(COVID-19)药品的授权程序、进口和分销方面创造了灵活性,有效期为12个月。到期后,根据临时法令颁发的所有授权和许可也将到期,除非事先出台法规,确保加拿大人继续不间断地获得新冠肺炎(COVID-19)药物。 食品和药品法规修订案(关于与COVID-19相关的药品进口、销售和广告的临时法令),提出了对食品和药品法规(FDR)的修订,纳入了临时法令规定的与新冠肺炎(COVID-19)药品的市场授权、药品经营许可和预先定位有关的可选灵活性。此外,允许继续销售根据临时法令授权的新冠肺炎(COVID-19)药品。 食品和药品法规(FDR)的修订: •通过规范FDR对COVID-19药物的审查、授权和监督,使加拿大人能够持续及时地获得安全有效的COVID-19药物; •使临时法令授权的COVID-19药品(不包括那些为缓解短缺而授权的非专利药品)的销售和广告能够在临时法令停止生效后继续进行而不会中断; •使尚未获得临时法令授权的新COVID-19药物能够根据FDR寻求授权,并具有与临时法令相同的灵活性; •临时法令期满后,允许授权持有人、制造商和进口商承担的上市后监管义务的连续性; •提供一个法律途径,允许在加拿大获得市场授权之前,尽早进口有前途的COVID-19药物,并将其放置在加拿大的设施中(预置),加拿大政府已为其签订了采购合同; •实现授权与新冠肺炎药品相关的受监管活动的药品机构许可(DEL)的灵活方法的连续性。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
||||||||||||||||||||||||||||||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