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一次性塑料制品控制)法规2020
通报时间:2020年11月5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法规的显著特点: “任何人不得进口、制造、拥有、出售、供应或使用附表2第I部分所规定的非生物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供家庭消费”。 ·附表2第I部包括以下一次性塑料制品:餐具(叉、刀、勺、筷)、盘、杯、碗、托盘、吸管、饮料搅拌器、铰链容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塑料盖,以及任何形状的塑料容器(有盖或无盖),用于盛装由饮食服务企业供应的即食或外带食物。 ·从2021年1月15日起,上述一次性塑料制品将被禁止。但是,从2021年4月15日起,构成另一种产品包装组成部分的3种一次性塑料制品,即塑料托盘、塑料铰链容器和密封塑料吸管将被禁止。 “除非已向署长注册,否则任何人不得进口或制造附表1规定的可生物降解一次性产品” ·附表1包括上述所有产品,但这些产品由塑料以外的材料制成,如木材、纸张、纸浆、牛皮纸、纤维素、甘蔗渣、竹子、棕榈、可食用餐具以及生物基聚合物,如聚(乳)酸(PLA)、CPLA、PBS。 生物降解一次性产品的进口商和制造商在进口或生产前必须在环境部注册。 注册步骤如下: (i)申请人(进口商和制造商)填写法规规定的表格(附表3),并提交给环境署DOE); (ii)DOE处理申请,在获得此类信息并进行调查后,DOE对申请人进行注册,并在申请人支付10000卢比后向申请人签发注册证书; (iii)注册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不得转让; (iv)注册证书应在证书到期前不迟于3个月进行续期。 下单前清关 除注册外,进口商必须在订购可生物降解的一次性产品前至少30天向环境署署长申请许可。 清关必须通过托运方式进行。 清关申请要求 (i)规定下列信息的合格证明: ·原产国; ·制造商的名称和联系地址; ·证明生物降解一次性产品不含塑料; ·列出用于制造生物降解一次性产品的原材料。 (ii)提交3份进口生物降解一次性产品样品供检验。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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