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5日化妆品法令(1/2010)
通报时间:2020年9月2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根据化妆品法令(1/2010),化妆品(进口或国产)标签上必须显示以下内容: 1.化妆品名称和品牌名称; 2.完整的成分清单; 3.公司名称和生产国; 4.按重量或体积表示的含量; 5.生产商的批号; 6.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7.指导或用法; 8.注意/警告; 9.公司经销商名称; 10.原产国(制造国)或注册国的注册号或通报号。 需要完整的原始标签图样,包括外包装和即时包装。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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