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7日的决议草案nº 117 - 烟草制品的包装、广告材料和销售点
通报时间:2011年1月14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决议草案规定了限于销售点销售的吸烟产品包装和广告材料上必须遵守的健康要求。 所有的吸烟产品在其包装和所有的广告材料上必须带有警告,以及有关与消费这些产品相关的健康问题的健康信息。 其中,本技术法规草案禁止:烟草制品的网上销售;旨在促进、劝说、销售或鼓励消费烟草制品的推销方法;分发烟草制品的免费样品;以及赞助任何艺术、科学、教育、文化的或体育运动。 本决议将在批准的日期生效。然而,巴西卫生监督局(Anvisa)从本决议生效日期起,将准予制造商180(一百八十天)的期限提供零售商遵守本决议的吸烟产品包装和广告材料。 在此期限之后,必须由该公司将所有不符合本法规要求的包装和广告材料退出市场。 本决议基于《世界卫生组织(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本决议草案撤销2007年2月15日的巴西卫生监督局决议RDC n. 10、2008年8月6日的决议RDC n. 54、2009年4月30日的决议RDC n. 17、2003年1月17日的决议RDC n. 15。在过渡期后,2003年11月21日的巴西卫生监督局决议RDC n. 335同样也撤销。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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