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局部空间加热器能源标签的公报草案(2015/1186/EU)(SGM:2021/...)
通报时间:2021年11月30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本公报适用于标称热输出不超过50kW的局部空间加热器。本公报不适用于: 局部空间电加热器; 电动压缩机或燃料驱动的局部空间加热器使用蒸汽压缩循环或吸附循环产热; 仅使用非木质生物质的固体燃料局部空间加热器; 指定用于室内空间供暖以外用途的局部空间加热器,以通过热对流或热辐射达到并维持人体舒适温度; 指定仅用于室外的局部空间加热器; 在标称热输出下,直接热输出小于直接和间接热输出总和6%的局部空间加热器; 现场组装固体燃料局部空间加热器,未在工厂组装或未由单一制造商作为预制构件或零件提供 发光局部空间加热器和管式局部空间加热器; 空气加热产品; 桑拿浴炉。
通 报
以下通报根据TBT协定第10.6条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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