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标准化法”修正案
通报时间:2003年12月23日 通报类型:正文
内容简述:
(1)改革日本工业标准(JIS)标志认证体系;JIS标志认证计划,自愿性合格评定计划只能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内阁成员或政府代理机构实施,而且认证范围限定于由有法定资格的内阁成员指定的项目。在该修正案中,我们将纳入基于ISO/IEC指南的国际协调第三方认证计划,并且将把认证范围扩大到由该法律覆盖的所有类别的项目。 (2)改革实验室认可计划;日本国家实验室认可(JNLA)计划限于除用于日本工业标识认证方案标准以外的日本工业标准部分。在该修正案中,我们将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种类的日本工业标准并描述测试方法。
通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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