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告
2012年第29号
关于批准发布GB 13057-2003《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 13057-2003《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布(见附件)。附件 GB 13057-2003《客车座椅及其车辆 固定件的强度》国家标准 第1号修改单 一、将第1章修改为: “本标准规定了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2和M3类的Ⅱ、Ⅲ级及B级客车中前向安装的乘客座椅,以及所有乘客座椅的车辆固定件及其座椅安装。 M2类客车的座椅,也可应制造厂要求,选择GB 15083规定的技术要求与试验方法进行。” 二、第2章修改如下: (一)将“GB 11552-1999 轿车内部凸出物”修改为“GB 11552-2009 乘用车内部凸出物”。 (二)将“GB14166-1993 汽车安全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修改为“GB 14166 机动车成年乘员用安全带和约束系统”。 (三)将“GB 14167-1993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修改为“GB 14167 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四)增加“GB 15083 汽车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及头枕强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五)删除“QC 244 汽车安全带动态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和“CMVDR 217 关于座椅、座椅固定装置和头枕的设计规则” 三、将第3.11条中“……,其中心到转动轴中心线的距离可在736mm~840mm之间连续调整。”修改为 “……,其中心到转动轴中心线距离的最大值为840mm,最小值736mm”。 四、将第3.11条“GB 11552-1999 附录A”修改为“GB 11552-2009附录C”。 五、将第4.1.3条、第5.2条中的“GB 11552-1999附录C” 修改为“GB 11552-2009附录G”。 六、将第5.3.1.7条中“安装在辅助座椅和被试座椅上的安全带应符合GB 14166和QC 244的规定,……”修改为“安装在辅助座椅和被试座椅上的安全带应符合GB 14166的规定,……”。 七、将第5.3.2.4 b) 条中“在碰撞试验期间,除非间隔时间小于3 ms, ……”修改为:“在碰撞试验期间,除非总计的间隔时间小于3 ms, ……”。 八、将附录A.2.2.1条、附录A.2.2.2条、附录B.1条、附录B.2条中的“合”修改为“矢量合”。 九、将第5.3.2.4 b)条、图3、第5.3.2.4 c)条、附录A.2.1条、附录A.2.2.1条、附录A.2.2.2条、附录B.1条、附录B.2条中的“减速度”修改为“减速度/加速度”。
国家标准委
201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