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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个真实案例看什么是安全领导力

《安全生产法》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都对企业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中如何履职作出了具体规定,以此推动企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履职,也就是要发挥安全领导力。那么,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领导力究竟体现在哪些地方呢?笔者今日与大家分享两个真实案例。

笔者在一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履职能力评估时,从一线员工口中了解到了企业领导这样的故事。主要负责人一年356天,只要不出差,每天必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经常下现场了解一线情况,企业很多员工都曾在现场看到过主要负责人的身影。该企业规定,大夜班的内操员在有成熟外操员辅助看盘的情况下,可以轮流休息两次、每次半小时,以缓解凌晨1点到3点的人体生理极限。这一规定是主要负责人在夜间巡视发现内操睡岗情况后作出的决定。他没有单纯地采用处罚手段,而是从制度和程序上解决人的生理难题,不仅得到内操的认同,也让外操员工有了实操学习机会,提前进行了技能储备。不仅关心企业自身的员工,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还会到一线了解承包商的工作状态,向承包商管理人员了解他们工作中的困难,以及双方的配合情况。承包商说:“这个领导,不一样!”不仅如此,该企业的上级公司领导同样重视安全,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既管粗、也管细,一直倡导企业自动化减人、科技创新保安全,积极推动数智化工厂建设。在这样两级领导的带领下,员工爱岗敬业、奋勇争先,企业欣欣向荣、生机勃勃,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相反,笔者在另一家企业进行评估,正式访谈110多人,没有任何一名员工讲述过领导对安全的重视,没有任何有特色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源自企业领导,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导向作用难以体现。还有一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制定的考核指标不利于安全生产,企业员工记住的是领导对于产能的关注、对于利润的执着。一件件小事都在告诉员工:“安全不是第一,赚钱才是关键。”这样的企业里,安全生产管理现状不理想,小事不断,大事将犯,员工甚至到了人人自危的程度。

在化工生产中,领导力是安全管理的基础,没有领导、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就不可能提升。各级员工口中流传着的领导故事,就是践行安全领导力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