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S通报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8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新西兰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8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泰国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8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巴西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8日
内容简述:
本通报文件批准了草莓体系化生产的技术标准。
涉及产品:
草莓(HS6 – 0810.1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8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8日
内容简述:
本通知宣布收到一份申请,建议规定以下作物内/表除草剂异噁唑草酮(isoxaflutole) 5-cyclopropyl-4-(2-methylsulfonyl-4-Trifluoromethylbenzoyl) isoxazole及其按亲本化合物计算的代谢物1-(2-methylsulphonyl-4 trifluoromethylphenyl)-2-cyano-3-cyclopropyl propane-1,3-dione (RPA 202248)残留限量:玉米谷粒:0.02 ppm; 玉米草料:0.02 ppm; 玉米干草:0.02 ppm.
涉及产品:
玉米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荷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8日
内容简述:
"为了制定有关批准和建立检疫设施要求的详细规定,以便防止出现形成外来生体毒素的海洋沟鞭藻类或dinocysts、贝类或鱼类疫病、病毒或其它活微生物或其幼虫,该2007年活双壳类活软体动物检疫设施令制定了有关批准、法律保护及预防措施方面的规定。 以下条款含技术法规: - 第2—8条. 2007年活双壳类活软体动物检疫设施第2(1)条的执行令; 2007年活双壳类活软体动物检疫设施第2(1)条规定,理事会会长可以通过执行令的方式,指定某地区已成为明显无传入形成外来生体毒素的海洋沟鞭藻类或dinocysts、贝类或鱼类疫病、病毒或其它活微生物或其幼虫风险的地区(第[EC]853/2004号法规附件I定义)。 如活软体动物不是从第1条提及地区捕捞的,这些软体动物的加工只能在被批准为检疫设施的企业内进行。 第2条是必要的处罚条款。它包括所需的禁止条款,规定了哪些是禁止的,哪些是不被禁止的。该条规定了一般禁止条款,禁止双壳类软体动物部分或废物传入荷兰表面水域。该条不适用于来自理事会会长代表理事会按第1段规定所指定地区的双壳活软体类动物。此外,由于有害物质或微生物会进入表面水域,因此,加工水、清洁水及加工活动产生的污水不得接触表面水域。如水在排放前,已在主席批准的水处理设施经过净化,则不适用于本禁令。 第3条规定必须向谁提交申请、必需提交的文件,和原则上必须包括那些文件。与申请一同提交的文件的目的是要说明,哪些生产方式和哪些业务内容需要被批准为检疫设施。 第4条规定,理事会会长有批准检疫设施的权利。水处理系统是检疫设施的构成部分,需要经过理事会会长批准。对此项批准,每种情况都有第2段规定的条件。此外,会长可以规定其它条件——尤其是第3段规定的条件。根据第5条,会长可以代表理事会,批准有关第2条的免除或特许。对免除或特许的批准,会长有权规定附加条件。免除条款用于会长做出免除法规要求或禁止某类情况的决定。特许条款用于在某一个别情况下对法规要求或禁止作出例外的指令。为保证杜绝滥用可能的例外情况,可以对特许或免除规定附加条件。该条是为预防万一而规定的安全条款。 第5(3)条准许实施每批货物的一般报告义务。 第8条规定,按2004年有关商业组织的相关处罚制度法及相关法律保护系统的规定,对违法现象可以采取处罚措施。 第7条规定,监督机构和人员必须由法令指定,他们均有授权起草裁决报告。"
涉及产品:
本法规涉及第1条定义的所有双壳类活软体动物、活被囊动物、活棘皮动物及活海生腹足动物。具体实行时,本指令尤其涉及瓣鳃类动物及牡蛎。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巴西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8日
内容简述:
"除符合本通报指令的要求外,本通报标准指令禁止在国内同一工厂内生产反刍类及非反刍类动物饲料。 凡已开展了本法规规定活动的企业,限期365天满足新规定的要求。"
涉及产品:
动物饲料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8日
内容简述:
"目前,加舀大的最大残留限量是通过官方公报进行磋商后,根据食品药物法规(FDR)制定的。通过Bill C-28对食品药物法的修订,预计于2008年生效,这将允许按照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合法的制定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而无须经过FDA所属法规的批准。 本文件的目的是对所列的咪草烟(Imazethapyr)国内MRLs进行咨询,这些限量是在PCPA于2008年6月28日生效后由PMRA拟定的。咨询活动已经在Bill C-28生效之前开始,以便在FDA被修改后尽快合法的制定本文件所列的MRLs。 MRL(ppm) 未加工农产品(RAC)及/或加工产品 0.05 油菜籽(canola)"
涉及产品:
咪草烟(Imazethapyr) (ICS: 65.020, 65.100, 67.060, 67.08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8日
内容简述:
"目前,加舀大的最大残留限量是通过官方公报进行磋商后,根据食品药物法规(FDR)制定的。通过Bill C-28对食品药物法的修订,预计于2008年生效,这将允许按照有害生物控制产品法合法的制定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而无须经过FDA所属法规的批准。 本文件的目的是对所列的嘧菌环胺(Cyprodinil)国内MRLs进行咨询,这些限量是在PCPA于2008年6月28日生效后由PMRA拟定的。咨询活动已经在Bill C-28生效之前开始,以便在FDA被修改后尽快合法的制定本文件所列的MRLs。 MRL(ppm) 未加工农产品(RAC)及/或加工产品 30 紫擎天凤梨、芝麻菜、菜用结页草、蒲公英叶、羊蹄草、食用叶菊花、欧洲菊苣、 峨参嫩叶、荷兰芹菜嫩叶、独行菜、马齿笕、茼蒿、莴苣头、莴苣叶、滨藜叶、菊苣、 山芥、冬季马齿苋 0.6 干赤豆、干豆、干黑眼豆、干蚕豆, 干木豆、干鹰嘴豆、干瓜尔豆、干腰豆、干扁豆、 干小扁豆,、干利马豆、干蛾豆、干鸀豆、干海军豆、干莲红豆、干班豆、干米豆、 干菜豆, 干回鹘豆, 可食豆荚jackbeans豆、可食豆荚蛾豆, 可食豆荚红花菜豆、 可食豆荚四季豆、可食豆荚刀豆、可食豆荚蜡豆、可食豆荚长豇豆、羽扇豆, 多汁皮黑眼豆、多汁皮蚕豆、多汁皮利马豆。"
涉及产品:
嘧菌环胺(Cyprodinil) (ICS: 65.020, 65.100, 67.060, 67.08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新西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5日
内容简述:
这是对进口泰国榴莲的一项新进口卫生标准。
涉及产品:
泰国榴梿<i>Durio zibethinus</i>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泰国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5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尔巴尼亚
通报类型:
紧急措施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5日
内容简述:
"本农食消费者保护部令针对莫桑比克爆发口蹄疫(Epizootic aphtha)采取了以下某些保护措施: - 停止从莫桑比克Gaza地区进口所有活动无,如牛、猪、绵/山羊; - 停止从莫桑比克Gaza地区进口肉与未加工乳类: -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时,才准许向进口加工肉与乳制品; ·源自无口蹄疫疫病地区; ·由指定出口企业加工; ·按灭除口蹄疫病毒的技术条件加工; 本指令还停止进口含动物副产品的动物饲料, 停止从莫桑比克Gaza地区进口生物材料。"
涉及产品:
肉、肉制品、乳制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阿尔巴尼亚
通报类型:
紧急措施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5日
内容简述:
针对韩国爆发的禽流感(H5N1),本农业食品消费者保护部令采取某些保护措施,在第二次指令发布前,停止进口来自韩国Cholla-Bukto省的所有活禽类(家养及野生)、禽羽(一日龄雏禽)、观赏禽(无论来源何地)、孵化卵及供人消费蛋、 活禽精液、活禽肉、用于家禽及动物饲料及工农业用禽类制品及病理性材料及生物产品。
涉及产品:
所有活禽类(家养及野生)、禽羽(一日龄雏禽)、观赏禽(无论来源何地)、孵化卵及供人消费蛋、活禽精液、活禽肉、用于家禽及动物饲料及工农业用禽类制品及病理性材料及生物产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5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3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3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泰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2日
内容简述:
"根据农业部要求,植物检疫法(第2号) B.E. 2542及植物检疫法(第3号) B.E. 2551修改了植物检疫法B.E. 2507,修改如下: (1) 确定作为禁止物的植物、有害生物及载体的名称; (2) 确定禁止、限制或非禁止物进口或过境的标准、程序及条件; (3) 符合情形与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出口植物的控制与检验; (4) 修订植物检疫官员关于有害生物与疫病控制的职权,使之更合适;及 (5) 确定出具植物卫生证书的管理费率。"
涉及产品:
植物、有害生物及载体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2日
内容简述:
"本通知宣布收到一份申请,建议规定以下食品内/表氯蜱硫磷(chlorpyrifos)残留的许可限量:草,草料(作物17组):11ppm; 草,干草(作物17组):30 ppm; 大麦谷粒:0.5 ppm; 大麦杆:2 ppm; 大麦干草:3 ppm; 大麦碾磨成饲料:1 ppm。 另收到一份申请,建议修订以下食品内/表杀虫剂氯蜱硫磷(chlorpyrifos)残留的许可限量:牛肉,脂肪:0.6 ppm; 山羊,脂肪:0.4 ppm; 马,脂肪:0.5 ppm; 猪,脂肪:0.4 ppm; 绵羊,脂肪6:0.4 ppm."
涉及产品:
草、大麦、马、山羊、绵羊、牛、猪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8年4月22日
内容简述:
"本通知宣布收到一份申请,建议规定以下食品作物内/表除草剂类似methyl 4-[(4,5-dihydro-3-methoxy-4-methyl-5-oxo-1H-1,2,4-triazol-1-yl) carboxamidosulfonyl-5Methyl thiophene-3-carboxylate (IUPAC nomenclature)的Thiencarbazone-methyl(亲本物—BYH 18636):田玉米粒:0.01 ppm; 甜玉米粒:0.01 ppm; 小麦粒:0.01 ppm; 大豆种:0.01 ppm。 类似methyl 4-[(4,5-dihydro-3-methoxy-4-methyl-5-oxo-1H-1,2,4-triazol-1-yl)Carboxamido sulfonyl-5Methyl thiophene-3-carboxylate(IUPAC nomenclature)的Thiencarbazone-methyl(亲本物—BYH 18636)及其分别按thiencarbazone-methyl等价物确定和表示的代谢物BYH 18636-N-desmethyl,与BYH 18636-MMT- glucoside残留的许可限量: 田玉米草料:0.03 ppm; 甜玉米草料:0.15 ppm; 田玉米杆:0.04 ppm; 甜玉米杆:0.04 ppm; 爆米花玉米杆:0.04 ppm; 甜玉米(带穗轴去皮):0.01 ppm; 小麦干草:0.02 ppm; 小麦杆:0.02 ppm; 小麦草料:0.09 ppm; 大豆草料:0.04 ppm; 大豆干草:0.15 ppm; 轧棉副产品:0.15 ppm。类似methyl 4-[(4,5-dihydro-3-methoxy-4-methyl-5-oxo-1H-1,2,4-triazol -1-yl) carboxamidosulfonyl]-5-methylthiophene-3-carboxylate (IUPAC nomenclature)及代谢物BYH 18636-MMT (按等thiencarbazone-methyl价物表示)的Thiencarbazone-methyl (BYH 18636亲本物与代谢物)建议以哺乳期奶牛饲养研究确定的饲料比适用于新食物为根据计算以下食品内/表的拟定限量:牛奶:0.01 ppm; 牛肉:0.01 ppm; 牛脂肪:0.01 ppm; 牛肝脏:0.05 ppm; 牛肾:0.02 ppm; 山羊肉:0.01 ppm; 山羊脂肪:0.01 ppm; 山羊肝脏:0.05 ppm; 山羊肾:0.02 ppm;猪肉:0.01 ppm; 猪脂肪:0.01 ppm; 猪肝;0.05 ppm; 猪肾:0.02 ppm; 马肉:0.01 ppm; 马脂肪:0.01 ppm; 马肝脏:0.05 ppm; 马肾:0.02 ppm; 绵羊肉:0.01 ppm; 绵羊脂肪:0.01 ppm; 绵羊肝脏:0.05 ppm; 绵羊肾:0.02 ppm。"
涉及产品:
玉米、小麦、大豆、牛、山羊、猪、马、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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