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PS通报
国家地区:
阿根廷
通报类型:
紧急措施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20日
内容简述:
对进口马科动物、家养及观赏鸟及日孵化雏鸡的国际证书要求
涉及产品:
各类染有脑炎的可疑活动物(包括西尼罗河式菌毒WN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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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4日
内容简述:
本通报提案对基因改造生物(GMOs)可追溯性及标签及由GMOs制造的食品及饲料产品在整个投放市场时期的可追溯性规定了一套欧共体一般性制度。 本提案的一般目的在于确保和便于: 如确定有无法预料的风险存在,收回产品; 适当时,对环境的潜在影响进行定向监控; 对标签要求的管理和验证; 提供消费者信息,避免欺骗做法。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提案对经营商转达和保守有关产品投放市场各个阶段的特别信息。 专门信息还包括了产品是否包有GMOs或由GMOs制造的详细情况。 对于有目的地投入环境的GMO(s)或产品所含的GMO(s),也要求产品具备含GMO(s)的特性(单独代码)规范,以作为便于监控环境的一种手段。 对于拟用于食品、饲料或加工的GMO(s),经营商无需详细说明产品所含GMO(s)的特性,但可以发布一项声明,说明产品只可用于与GMO(s)特性(单独代码)相符的食品或饲料或加工用途。 注:本立法草案已向TBT协议做了通报(通报G/TBT/N/EEC/7号)(2001年8月30日)及G/TBT/N/EEC/7/Add.1(2001年10月31日)。
涉及产品:
含或包括基因改造生物(GMOs)食品或饲料及含或由GMOs组成或制造的食品及饲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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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4日
内容简述:
指令草案对4种现有的活性物质:林丹lindane,五氯硝基笨quintozine、氯菊酯permethrin及对硫磷parathion规定了欧盟协调性最高残留限量。大多数情况下,分析测定时的MRL设为较低的限量。当通过适当的残留物实验及毒性数据显示,对消费者无过分的威胁时,设为较高的MRLS。WTO成员有关更改MRLS的任何补充残留物及毒性数据均将通过欧盟专家的鉴定。
涉及产品:
粮食、某些植物产品,包括水果蔬菜和动物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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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4日
内容简述:
食品内的所有成分必须在成分表中予以声明, 包括所有混合成分的分类成分。然而,尽管提案要求建立的成分表没有免除成分(过敏成分),但对某些免除情况也做了规定。
涉及产品:
向最终消费者提供的,经预包装的食品或拟向饭店、食堂及其它类似的大型配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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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紧急措施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4日
内容简述:
通报的协调法规涉及到对动物源性产品残留物控制的管理和证明,及对所有动物产品(除包装及某些水产品外)下达了一项临时禁令,加强对准许产品残留限量标准的检验。
涉及产品:
所有从中国进口的,并拟用于人类消费或动物饲料的动物源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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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4日
内容简述:
欧委会于2001年6月采纳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该决定为欧共体内的鲜肉及鲜家禽肉类企业经营商进行卫生检验制定了要求。 只要与鲜肉(不包括家禽)企业经营商有关,这些经营商必须落实HACCP的原则,他们必须屠宰动物的肉体及操作面进行微生物检验。 这些微生物检验涉及到总活菌数及肠杆菌。第2001/471/EC号决定将与2002年6月8日启用。通报实施的协调提案为进口提供了第2001/471/EC号决定设立的合法规定。对向欧盟国家出口的第三国的影响如以下: 当考虑其它国家是否符合列入能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欧委会将会考虑其它国家执行HACCP原则的有关规定及向欧盟出口鲜家禽肉类或鲜肉类经营商所进行的微生物检验。 当委员会在第三国进行执行检验,以确定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也要考虑经营者落实第2001/471/EC号决定的要求。 家禽肉类(税则号0207)进口证书应包括以下说明:“根据委员会第2001/471/EC号决定,此肉类品出自一家已经过一般卫生检验的企业”。 该决定应于2003年6月8日生效。 当考虑到是否企业符合列入向欧盟出口鲜肉或鲜家禽肉的其它国家名单标准时,或当在一个指定的第三国进行检验时,委员会将从采纳本决定日起,考虑该国自2003年6月8日起,为满足本决定要求而采取的准备步骤。
涉及产品:
<br>以下人类消费的鲜或冷冻肉类品种(税则号):<br>牛科动物(0201)包括水牛属Bubalus bubalus 及美欧野牛属Bison bison; 猪科(0203); 绵山羊(0204); 家养单踢类动物(02050); 家禽(0207) 包括: 母鸡、火鸡、珍珠鸡、鸭和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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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4日
内容简述:
本通报提案为安全评估及批准基因改变食品和饲料,(含CF产品)以及对这些产品的综合标签要求规定了一套共同体中心框架程序。 它撤消了现有法规,修改了其它法规及指令。 第IP/01/1095号新闻通知提供了本提案实际含义的全面概况,查询网址:http://europa.eu.int/rapid/start/cgi/guesten.ksh 注:本立法草案已向TBT协议做了通报(通报G/TBT/N/EEC/6号)(2001年8月8日)、G/TBT/N/EEC/7(2001年8月30日)及G/TBT/N/EEC/7/Add.1(2001年10月31日)。
涉及产品:
基因改造生物(GMOs)食品或饲料, 含或由GMOs组成的或制造的食品及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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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其他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4日
内容简述:
通报的协调性提案对最近第1326/2001号法规 (通报号G/SPS/N/EEC/133,2001年8月3日)修改的为防止、控制及根除某些传染性疯牛病(1999年4月16日通报号G/SPS/N/EEC/72)制定法规的第999/2001号法规进行修改。 主要内容变动: 扩充特殊风险材料(SRM)名单,将不同年龄的牛科动物的系膜组织囊括在内; 依照出口国级别的划分—欧盟科学指导委员会—根据疯牛病地域性风险(GBR),进口证书应包含有关说明的补充健康声明。 有关无特殊风险材料(SRM)及机械加工肉类规定及电昏/屠宰方式符合,或: 在本国生长并屠宰的动物所派生的产品,不太可能出现疯牛病[即:划分为II级风险的GBR国家]。
涉及产品:
<br>活牛科动物(CN 0102); 牛科动物胚胎及卵子; 鲜牛肉(CN 0201, CN 0202); 鲜绵山羊肉(CN 0204); 牛、绵山羊肉馅(CN 020230, 02042300, 020443, 020450 或属CN 1606项加工肉馅); 生产动物饲料的原料(CN 0210.90); 兽骨(CN 05606) 及骨类产品; 牛科动物皮套(CN 05040000)及含该物质的产品;牛、绵山羊的提炼脂肪(CN 1502, 506 1518); 肉类加工品– 包括牛、绵山羊肉类提炼品(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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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4日
内容简述:
委员会于2000年10月25日通报的有关规定食品中某些污染物最高残留限量第(EC)466/2001号的法规(OJ L77, 2001年3月16日第1页),通报号(G/SPS/N/EEC/100),蘀代委员会于1996年10月14日通报的有关规定食品中某些污染物最高残留限量第(EC)466/2001号的法规(OJ L31, 1997年2月1日第48页),通报号(G/SPS/N/EEC/35),并要求各成员国对莴苣及菠菜内的硝酸钠成分实行监控。根据该监控的结果,通报法规草案修订了莴苣内的硝酸钠最高残留限量,其目的是将其降低到可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准(ALARA原则) 冬季露天生长的鲜莴苣最高残留限量由4500 mg/kg 降低到 4000 mg/kg;4月至9月露天生长的莴苣最高残留限量确定为2500 mg/kg,过去该标准仅适用于5-8月。对冰莴苣内的硝酸钠规定了不同的最高残留限量:冬季生长的冰莴苣为2500 mg/kg;夏季生长的冰莴苣为2000 mg/kg(冰莴苣内的硝酸钠残留标准一贯大大地低于其它种类的莴苣)。
涉及产品:
按税则号0705流通的莴苣(Lactuca sativa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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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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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紧急措施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3日
内容简述:
地方检验检疫局在韩国木质包装材料中多次查出松材线虫[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 (Steiner & Buhrer) Nickle]。为预防松材线虫传入中国,保护森林、环境和旅游资源,应对韩国松木包装材料采取临时紧急检疫措施。措施要求木质包装材料在出运前经热处理 (30分钟,中心温度为56°C或以上)或经AQSIQ批准的其它有效方法处理。出口国官方植物检疫当局应出具一份植物检疫证书,说明木质包装材料已按上述要求经过处理。
涉及产品:
除胶合板及纤维板类木质加工包装材料外,用于运输、包装、衬垫、支撑及加固的箱子、托盘、柳条箱、圆桶、包装固定件、常用品、承重板、托盘挂钩和垫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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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美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3日
内容简述:
本通知宣布一项建议对不同食品内/表的某种杀虫剂化学残留物规定法规的初步提案。环保署收到了三项建议根据FFDCA法第408(q)节,21 U.S.C.法第346a(d)条的规定,修改第40 CFR 180.553款,对以下农业原料产品内/表的环酰菌胺Fenhexamid残留物(N-2,3-dichloro-4-hydroxphenyl) -1-methylcyclohexanecarboxamide)规定残留限量。 酸果at 20.0 parts (ppy), 草莓树亚组:柳树果、罗干莓、沙龙白珠树:5.0 ppm, 开心果:0.5 ppm. 环境保护署确定该诉状包扩了涉及FFDCA 第408(d)(2)节提出要素的数据或信息。然而,环境保护署没有对此时提交数据的充足性或数据是否支持该诉状给予评价。在环境保护署对该诉状做出规定前,可能还需要补充数据。
涉及产品:
杀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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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新西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3日
内容简述:
澳新食品管理局(ANZFA)收到一份申请,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同意使用经抗除草剂草甘磷glyphosate基因改造的NK603谷物所派生的食品。该报告对该申请的科学评估进行了介绍。 利用基因技术的食品要求 经过市场前期安全评估,以保证与其原对应体同样安全。 所有要求更改澳新食品标准法的申请必须联系以下目的进行评估: 保护公众健康及安全 提供有关食品的足够信息,使消费者能进行有指导性的选择,且 (c) 防止误导和欺骗行为。 如果第A416号申请得到批准,将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准许使用经抗除草剂草甘磷glyphosate基因改造的NK603号谷物所派生的食品。
涉及产品:
由经过抗除草剂草甘磷glyphosate基因改造的NK603号谷物派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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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比利时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3日
内容简述:
在投放市场时,上述产品内的多氯聯苯Polychlorinated Biphenyls (PCBs)(7种同类物质的总合)不得超过75 μg的最高标准。其目的是通过从市场上收回超出准许最高限量的这些商品来保护公众健康。
涉及产品:
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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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新加坡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3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新西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3日
内容简述:
澳新食品管理局(ANZFA)收到一份申请,要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以同意使用由基因改造过的,抗溴苯睛bromoxynil的canola 油果所派生的食品。这种canola 油果有抗除草剂溴苯睛bromoxynil的能力,其商业名称为Navigator? canola。该报告对该申请的科学评估进行了介绍。 利用基因技术的食品要求 经过市场前期安全评估,以保证与其原对应体同样安全。 所有要求更改澳新食品标准法的申请必须联系以下目的进行评估: 保护公众健康及安全 关于提供有关食品的足够信息,使消费者能进行有指导性选择的规定,且 防止误导和欺骗行为。 如果第A388号申请得到批准,澳新食品标准法将被修改,准许使用由抗溴苯睛bromoxynil的canola果所派生的食品(油菜属,商业名为Navigator? canola)
涉及产品:
由基因改造过的,抗溴苯睛bromoxynil的canola 油果(油菜属Brassica napus)所派生的食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新西兰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3日
内容简述:
澳新食品管理局(ANZFA)收到一份申请,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批准使用含DBT418转基因效果的基因改造谷物所派生的食品。该谷物已过基因改造,可防止欧洲谷蛀虫侵袭及有抗除草剂草丙膦铵glufosinate ammonium-tolerant的特性。此谷物通称为“DBT418”号谷。该报告对该申请的科学评估进行了介绍。 利用基因技术的食品要求 经过市场前期安全评估,以保证与其原对应体同样安全。 所有要求更改澳新食品标准法的申请必须联系以下目的进行评估: 保护公众健康及安全 提供有关食品的足够信息,使消费者能进行有指导性的选择,且 (c) 防止误导和欺骗行为。 如果第A380号申请得到批准,将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准许使用含DBT418转基因效果的基因改造谷物所派生的食品。
涉及产品:
由含DBT418转基因效果的基因改造谷物所派生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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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拉脱维亚
通报类型:
紧急措施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2日
内容简述:
临时禁止疯牛病(BSE)易感染种类及其上述产品及副产品的进口及流动。
涉及产品:
<br>1、绵山羊,牛及其它反刍类动物<br>2、绵山羊,牛,其它反刍类动物及源自上述动物的产品<br>3、含动物蛋白质(除乳类及鱼类蛋白质)的饲料(除宠物,皮毛动物及鱼饲料)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拉脱维亚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2日
内容简述:
适用于丹麦向拉脱维亚出口家禽肉类品的要求。
涉及产品:
鲜家禽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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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加拿大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02年2月12日
内容简述:
根据食品药物法规的规定,所有用于预防治疗疾病及促进动物生长(包括用于食品生产的动物兽)的用药物在出售前,必须经过加舀大卫生部审批。在该审批程序过程中,加舀大卫生部科学家审查了生产商提交的毒性数据,对风险及使用这些药物的好处进行了评估。 由于对一种兽用药物的安全性具备了新的信息,加舀大卫生部有害物管理协调署(PMRA)对这些信息进行和复查并提议,必要时对法规进行适当地修改。 已获得的科学数据涉及到经5-硝基亚硝基nitroimidazole兽用药物处理的食品内残留物安全性问题。因此,加舀大卫生部建议修改法规,禁止销售该管理级别的兽用药物、用于食品生产的加工动物及经处理的动物派生出的食品。此外,加舀大建议修改法规,以明确及延长目前对已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或其它1,2-二苯乙烯stilbenes的禁止协调措施,以便对用于食品生产的动物进行管理。
涉及产品:
兽用药(ICS: 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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