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通报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适用于一次性使用含铜宫内节育器及其放置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塑料为主体的或主要用于释放孕激素的宫内节育器。
目标理由:
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X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X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X]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X]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涉及产品:
一次性使用含铜宫内节育器及其放置器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防护手套的分类、通用技术要求、舒适性和适应性、标识和信息。
目标理由:
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X ]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涉及产品:
防护手套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与近视防控相关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的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生产、制作、经营、提供的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包括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教学多媒体产品等)。
目标理由:
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X ]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涉及产品:
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船和内燃机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目标理由:
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X ] 质量要求[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涉及产品:
车辆、船和内燃机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内容简述:
本标准规定了熔融金属飞溅防护服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及储存。
目标理由:
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 X ]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 ]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
涉及产品:
熔融金属飞溅防护服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内容简述:
本部分适用于制造商声明适合透视引导介入操作的X射线设备,以后称为介入X射线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本范围不包括,特别是: ——放射治疗设备; ——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预期进入患者体内的附件; ——乳腺摄影X射线设备; ——牙科X射线设备。
目标理由:
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涉及产品:
介入操作X射线设备 ICS:11.040.50 HS:9022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中国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3日
内容简述:
本部分适用于口内成像牙科X射线机及其主要元件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本部分的范围限于X射线管组件中含有高压变压组件的X射线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口外成像牙科X射线机。
目标理由:
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利益[ ] 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X] 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安全[] 保护环境[ ] 质量要求[] 消费者信息,标签 [ ] 与国际标准协调 [ ] 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 [ ] 节约成本,提高生产力 [ ] 未指明 [ ] 其他 []:
涉及产品:
口内成像牙科X射线机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巴西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2日
内容简述:
主管机关颁布的撤销和修订标准法案提案(监管时限)。
目标理由:
本公众咨询的目的是评估几项监管规定的必要性或废止情况,这些规定的范围不包括在2019-2020两年期监管议程的其它举措中。 •SEI程序53500.012180/2019-16 https://sei.anatel.gov.br/sei/modulos/pesquisa/md_pesq_processo_exibir.php?exIsiWoPbTSMJNP15y_TiUpWIfXjgqaCc-xbh3o0V5ttS0uQqIkRDNDdsrlbDPN0z9DjOh_HT6NYS_BYkN5mlN1zdgU9vz9G9NPHiKhZ8i8hAMZbz3QOATmJnHFMvMk_ 质量要求。
涉及产品:
监管时限。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2日
内容简述:
必须颁布措施草案,禁止将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 (EU) 2020/217分类为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的物质用作化妆品成分,该法规是根据CLP法规通过的,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适用。因此,本法规草案的通过是必要的,以在化妆品法规中反映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 (EU) 2020/217规定的新的CMR分类,确保法律确定性和对人类健康的高水平保护。
目标理由:
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涉及产品:
化妆品。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牙买加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内容简述:
制定本标准旨在规定加工食品及加工企业一般要求。
目标理由:
本标准规定了预包装加工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要求。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类别的食品。 1.以非包装、开放式或无盖包装形式出售的食品; 2.在购买者在场的情况下称重、计量或计数或放入包装内的食品; 3.未去皮、切割或类似处理的新鲜水果、蔬菜和研磨食品。
涉及产品:
加工食品,ICS 67.230;食品技术(ICS 67),预包装和预制食品(ICS 67.23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通报类型:
遗补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乌干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内容简述:
本乌干达标准草案规定了可可豆的质量要求,包括分类、取样、测试方法、包装和标志。还规定了可持续生产的可可豆从农场到出口点(船上交货)和当地研磨工厂大门的可可供应链中一个或多个可追溯系统的设计和实施基本要求。
目标理由:
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
涉及产品:
整粒或破碎的可可豆,生的或焙炒的(HS 1801); 可可壳、荚、皮及其它下脚料(HS 1802); 可可膏,不论是否脱脂(HS 1803);可可脂、可可油(HS 1804); 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可可粉(HS 1805); 可可(ICS 67.140.3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乌干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内容简述:
本乌干达标准草案规定了作为实体/农民团体/合作社的可可农户遵守管理系统要求,以及作为实体/农民团体/合作社的农户管理结构的绩效要求,以提高绩效并满足可持续可可豆生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支柱。
目标理由:
质量要求;节省成本和提高生产力。
涉及产品:
整粒或破碎的可可豆,生的或焙炒的(HS 1801); 可可壳、荚、皮及其它下脚料(HS 1802); 可可膏,不论是否脱脂(HS 1803);可可脂、可可油(HS 1804); 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可可粉(HS 1805); 可可(ICS 67.140.3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乌干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内容简述:
本乌干达标准草案规定了可持续可可认证计划要求,涉及可可供应链参与者,以及对作为实体/农民团体/合作社的农户的认证要求。与ARS 1000-1和ARS 1000-2一起使用。只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认证机构才能对作为生产可持续可可的实体/农民团体/合作社的农户进行审计。只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作为实体/农民团体/合作社的农户才能对可持续生产的可可豆作出声明。
目标理由:
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节省成本和提高生产力。
涉及产品:
活体动物(HS 01);整粒或破碎的可可豆,生的或焙炒的(HS 1801); 可可壳、荚、皮及其它下脚料(HS 1802); 可可膏,不论是否脱脂(HS 1803);可可脂、可可油(HS 1804); 未加糖或其他甜物质的可可粉(HS 1805); 可可(ICS 67.140.3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丹麦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内容简述:
本法案草案涉及决定暂时禁止饲养水貂的一项新法案,包括其它法律未规定限制的宰杀水貂要求。
目标理由:
本法案的目的是为了公众健康,防止新冠肺炎(COVID-19)在水貂中传播。6月中旬,北日德兰首批水貂养殖场被发现感染新冠肺炎(COVID-19),此后病毒扩散到日德兰200多个养殖场,根据兽医和卫生部门的建议,政府于2020年10月1日决定扑杀所有受感染的水貂以及方圆7.8公里内的水貂。卫生部门评估认为,在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续期间继续饲养水貂会对公众健康造成重大风险,包括用疫苗预防新冠肺炎(COVID-19)的可能性。这在2020年11月3日斯塔滕斯血清研究所对继续饲养水貂的人类健康风险评估中有所陈述。此外,在疫情期间继续饲养水貂,似乎也会像2020年丹麦西部一样,面临水貂和人类之间感染传播复发的重大风险。斯塔滕斯血清研究所评估认为,这将对公共健康造成巨大风险,一是导致人类疾病负担加重,二是水貂体内大量的病毒库增加了新病毒突变的风险,使疫苗无法提供最佳的保护。斯塔滕斯血清研究所评估认为,通过接种疫苗或感染结束后获得的群体免疫总体上可能会减弱或缺失,而且还必须预计到这将导致维持丹麦疫情控制的可能性显著恶化。根据风险评估,斯塔滕斯血清研究所检测到了一种突变,即簇5,初步实验室研究表明,这种突变降低了对中和抗体的敏感性。存在一种风险,即出现了一种新的突变,而目前的候选疫苗不能提供最佳的保护。在此基础上,建议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丹麦水貂养殖场的所有水貂必须宰杀(包括养殖动物),并停止生产,包括新水貂恢复。由于新冠肺炎(COVID-19)流行对人类健康造成的严重和不可预测的情况,丹麦政府希望使用紧急程序。政府于2020年11月3日决定,为了公众健康,必须尽快宰杀丹麦境内所有的水貂。该决定是在卫生部门提交了一份风险评估后做出的,评估强调,丹麦境内水貂的存在本身就构成了对公共健康的风险,以及在当前形势下未来针对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的影响;保护人类健康安全。
涉及产品:
本法案草案涉及水貂的宰杀和暂时禁止饲养水貂。活体动物(HS 01); 畜牧业与养殖(ICS 65.020.3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乌干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内容简述:
本乌干达草案包含用于电力线的混凝土产品规范。包括以下混凝土产品: a)平板,低压; b)平板,高压; c)支撑块,19mm(3/4英寸); d)支撑块,25mm(1英寸)。
目标理由:
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
涉及产品:
支撑块,电缆混凝土保护层; 水泥,混凝土或人造石制瓦,石板,砖及类似物品(不包括砌块和砖)(HS 681019); 混凝土及混凝土制品(ICS 91.100.3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乌干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内容简述:
本乌干达标准草案包括用于墙体、混凝土下和屋顶瓦下的防潮材料以及地下室防水的5种单丝聚烯烃薄膜和4种共挤聚烯烃薄膜要求。
目标理由:
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
涉及产品:
高分子薄膜;乙烯非多孔聚合物板、片、膜、箔和带,未增强、层压、支撑或与其他材料类似组合,无背衬,未加工或仅表面加工或仅切割成正方形或长方形(不包括自粘性产品,以及品目3918的地板、墙壁和天花板覆盖物)(HS 392010);防水(ICS 91.120.3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乌干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内容简述:
本乌干达标准草案包括用于防水和防潮的饱和沥青毡(垫层)和自整理沥青毡要求。
目标理由:
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
涉及产品:
饱和沥青毡(垫层),自整理沥青毡;天然沥青和沥青;沥青矿和沥青岩(HS 271490); 蜡,沥青材料和其他石油产品(ICS 75.14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乌干达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内容简述:
本乌干达标准草案包括用作混凝土或粘土屋面瓦下防潮材料的非织造层压聚烯烃膜的要求。
目标理由:
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消费者保护;质量要求。
涉及产品:
高分子薄膜;乙烯非多孔聚合物板、片、膜、箔和带,未增强、层压、支撑或与其他材料类似组合,无背衬,未加工或仅表面加工或仅切割成正方形或长方形(不包括自粘性产品,以及品目3918的地板、墙壁和天花板覆盖物)(HS 392010);防水(ICS 91.120.30)。
更多内容:
国家地区:
欧盟
通报类型:
正文
通报日期:
2020年11月10日
内容简述:
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18年5月30日关于有机生产和有机产品标签及撤销理事会法规 (EC) No 834/2007的法规(EU) 2018/848的生效日期从2021年1月1日推迟1年至2022年1月1日之后,有必要将有机生产商在鸡蛋生产中减损使用非有机仔鸡和减损使用最多5%的非有机蛋白质饲料用于家禽和猪的可能性延长1年。此外,新产品和/或此类产品的新用途已被授权用于有机生产。
目标理由:
在本法案草案在特定条件下将有机生产商在鸡蛋生产中减损使用非有机仔鸡和减损使用最多5%的非有机蛋白质饲料用于家禽和猪的可能性延长1年至2022年1月1日,以确保2021年至2022年1月1日法规(EU) 2018/848 开始实施前有机生产的连续性。此外,新的产品或此类产品的新用途被已被授权用于有机生产;其它。
涉及产品:
有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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