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泰山区市场监管局曝光一批食品、化妆品案件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2年03月03日 转载于 泰安市场监管微信号

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因生产经营的食品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判为不合格产品或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以下食品生产经营者因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安全抽检中判为不合格产品或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被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一、泰安市泰山区超子果蔬店销售的尖椒,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甲拌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5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泰安市泰山区薛福记干货配送中心销售给济南市莱芜区学文粮油批发商行的地瓜淀粉(分装),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要求、Q/TXY 0002S-2021《食用红薯淀粉》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0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三、李昌华摊位销售的韭菜,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32.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四、泰安市泰山区鹏霞水果蔬菜经营店销售的韭菜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韭菜,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21.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五、泰安市泰山区孙记蔬菜店销售的黄瓜,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28.8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六、张广伟摊位销售的胡萝卜,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2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七、泰安市泰山区梦玥百货超市2021年12月10日经营过期食品--达利园蛋黄派(草莓味),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4.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八、泰安市泰山区杨酥礼蛋糕房2021年11月28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违法经营收入200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九、泰安市泰山区卓阳熟食店自2021年9月30日始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泰安市泰山区李美食品销售中心自2021年10月份始,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泰安市泰山区尚记小两口快餐店自2021年10月份始,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二、泰安市泰山区荷塘超市销售的辣椒和鸡蛋,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辣椒不合格原因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鲜鸡蛋不合格原因为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9655.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泰安市泰山区渔家小馆快餐店自2021年10月份始,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四、山东新增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12月21日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桶装食用花生油,违法货值金额共计264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五、泰安市泰山区金凤凰鲜果超市2021年11月23日经营过期食品---包装标注注册商标标识为“正红”的番茄沙司(半固态复合调味酱)、标注注册商标标识为“益昌胜”的蛋黄酥(紫薯味),违法货值金额共计35.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六、泰安爱果果品有限公司2021年10月9日经营过期食品---注册商标标注为“谷淦”的“蜂蜜柚子茶”、“酸梅汤”、“水蜜桃”三种果汁饮料,违法货值金额共计417.3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七、泰安市弘信超市有限公司2021年11月8日销售过期食品--“盼盼软华夫”烘烤糕点及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嘉洋牌即食海叁”,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877.2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八、泰安市福祥食品加工中心2021年11月18日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粒粒辛”姜糖充气糖果,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2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十九、泰安市久阳川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古色骨香丽景店2021年12月15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①“欣和”牌麻辣嗨鲜汁②“金圣塔”东江盐焗鸡用调味料③“徐桥牌”水磨糯米粉,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1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泰安市泰山区嘉得福百货超市销售的姜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205.8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一、泰安市泰山区一统亿家百货超市销售的桶装水--岱宗山泉饮用天然泉水,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耗氧量(以O?计)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752.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十二、夏崇灯(身份证:3709111954****5658 )销售的辣椒(尖椒),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被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原因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违法货值金额共计10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以下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存在违法行为,被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

 

  泰安市泰山区洁君商贸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5日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瑞倪维儿品牌化妆品---①面部修护凝胶②紧致霜③体部修护凝胶④山茶油浴后乳液⑤红椒按摩霜⑥洁肤护理乳⑦透明质酸丝质滋润手霜,涉案货值金额共计750.00元。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您是这篇文章的第258个读者。

我的资讯收藏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进入企业标准托管

您可以通过编辑查新模板,批量查询指定标准集的最新情况。我们会通过查询,向您展示您所查询标准的:

1. 准确的标准号及标准名称(我们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您提交的标准号进行自动纠正)

2. 标准的最新状态(现行、废止或未发布)

3. 若标准已废止并被新标准替代,会反馈被替代的标准

4. 若您已托管此标准,便可以实时跟踪这个标准的最新状态

标准查新 模板下载

您可以在这里检索全球超过140万条标准,支持上百个国内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查询。您也可以在这里检索国内各类国家、部委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更多标准子库在持续建设中。

标准检索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

大连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