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2020版征求意见稿与2010版标准比对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0年09月07日 转载于 食品伙伴网

2020年8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稿相对于2010年3月26日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有哪些不同之处?食品伙伴网对此进行了相关梳理,其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020年8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稿相对于2010年3月26日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有哪些不同之处?食品伙伴网对此进行了相关梳理,其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范围

 

  调制乳产品品类丰富,可满足不同人群需求,为适应行业发展方向,不宜对产品成分做单一限制。故将标准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删除依据脂肪含量对分类的限定。

 

  2 术语和定义

 

  目前,市面原料奶种类繁多,不仅局限于牛、羊乳,还包括特色奶畜乳,如骆驼乳、马乳、水牛乳等,行业发展更趋向于产品品种的多样化,因此征求意见稿对调制乳的原料范围进行修改,删除生乳中对牛(羊)的限制,改为生乳和/或复原乳为主要原料,同时与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相衔接。

 

  同时增加了复原乳的定义,复原乳是将干燥的或者浓缩的乳制品与水按比例混合均匀后获得的乳液。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调制乳的原料要求,生乳和复原乳既可以单独作为原料使用,也可同时使用。

 

  3 感官要求

 

  鉴于原料乳品质的提高,其理化指标也随之发生变化,乳脂肪含量较之前有所升高,同时贮存过程中脂肪上浮属于产品固有特性,而非质量问题。因此征求意见稿中增加“允许少量脂肪上浮”的要求。

 

  4 微生物要求

 

  鉴于修订中的GB 29921已将乳制品纳入其中,原标准中的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的限量要求不再具体规定,改为“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的规定”。

 

  5 标签标识

 

  “复原乳”标识的位置要求发生改变,由与产品名称标识在“同一主要展示版面”调整为“同一展示版面”,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

 

  6 、结语

 

  2020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0日,食品伙伴网提醒广大食品企业,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意见,密切关注标准的制修订动态,同时也欢迎广大网友到食品论坛参与技术讨论,食品伙伴网会汇总网友的意见统一提交给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您是这篇文章的第638个读者。

我的资讯收藏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进入企业标准托管

您可以通过编辑查新模板,批量查询指定标准集的最新情况。我们会通过查询,向您展示您所查询标准的:

1. 准确的标准号及标准名称(我们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您提交的标准号进行自动纠正)

2. 标准的最新状态(现行、废止或未发布)

3. 若标准已废止并被新标准替代,会反馈被替代的标准

4. 若您已托管此标准,便可以实时跟踪这个标准的最新状态

标准查新 模板下载

您可以在这里检索全球超过140万条标准,支持上百个国内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查询。您也可以在这里检索国内各类国家、部委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更多标准子库在持续建设中。

标准检索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

大连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