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进口冷链食品消费提示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1年11月18日 转载于 徐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随着冬春季节的到来,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的临近,进口冷链食品消费量将逐渐增大,疫情防控压力也将随之加大。11月16日,徐州市市场监管局为正确引导广大消费者安全选购、食用进口冷链食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及“两在两同” 建新功实践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进口冷链食品消费专项提示。
1.正确选购食品
谨慎购买。暂不推荐网购或者从外地自购进口冷链食品。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境外尤其是高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确需选购的,应到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正规市场或商超的进口冷链食品专柜选购。
仔细查验。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查看是否在醒目处公示“四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出仓证明》),或扫描摊位上公示的“江苏冷链追溯二维码”,查询产品信息,不得采购没有明确信息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注意防护。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或用袋子反套住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表面。
实名登记。主动实名登记个人信息,以便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追溯。
2.规范清洗加工
正确拆封包装。厨房要保持通风和清洁,拆封进口冷链食品前,首先要对外包装表面进行消毒,随后进行手部清洁与消毒。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前后都要洗手消毒。
避免交叉污染。处理进口冷链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不用时要及时清洗消毒,单独放置,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
注意清理台面。加工完成后,应对厨房台面炊具进行清洁和消毒,不宜使用醇类消毒剂,以免引起火灾。
3.科学烹饪食用
要烧熟煮透。烹调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做到烧熟煮透、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
防食物变质。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进口冷链食品,请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尽早食用,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
4.鼓励举报违法
发现销售进口冷链食品不设置进口冷链食品销售专柜的,不在专柜公示“四证”及“江苏冷链追溯二维码”等行为的,请及时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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