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即将出台
由 原平台 在 2016年03月03日 转载于
日前,《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标准”)对外发布,该标准将由推荐性指南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对车内空气中的苯、甲苯、二甲苯和乙苯等有害物质都有了更为严苛的限量值,并给出了汽车厂家强制执行的时间表。新标准中规定,2017年1月1日起,所有新定型销售车辆必须满足本标准要求;此前已经定型的车辆,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强制标准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此前披露,汽车产品缺陷信息的投诉情况显示,除变速器、安全气囊、轮胎等质量问题之外,车内异味已经成为车主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之一。
基于此,2011年发布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原标准”)确定了苯、甲苯等8种主要有害物质的浓度限值。原标准自2012年实施以来,虽然部分汽车企业根据标准限值制定了自己的零部件VOC(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指标和车内空气评价标准,使车内空气质量有所改进。但由于原标准属推荐性指南,对车企的约束力不够,使得不少车企并不重视车内空气质量问题,也导致许多车主对车内污染物超标的投诉无据可依,最终不了了之。在车内污染物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八种物质对人体的危害较为严重,新标准对这些有害物质都给出了明确限值。特别是苯由原标准的0.11mg/m3加严为0.06mg/m3,甲苯由原标准的1.10mg/m3加严为1.00mg/m3,二甲苯和乙苯由原标准的1.50mg /m3加严为1.00mg/m3。
新标准提出,汽车制造企业应保证批量生产车辆的内饰零部件与备案信息一致,否则将判定为环保一致性检查不合格。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随机在生产线上抽取批量生产的汽车进行环保一致性检查,如果抽取的样车检测合格,则判定环保一致性检测合格。如果检测发现8项指标中任何一种污染物超标,都将判定为不合格。这也就意味着,新国标一旦落地,在执行环节会非常严格。
强制性标准的出台仅是第一步,后续能否“落地”和有效执行还有待车企及供应商、检测机构、监管部门等各方的共同努力。
来源: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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