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济光委员建议垃圾分类标准全国统一:让居民认得清、分得明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0年05月21日 转载于 中国标准化

“处理垃圾时也会由于标识、标志、标准的不统一而出现诸多不必要的矛盾。所以,这是一个全社会都要关心的‘关键小事’,应当引起有关方面重视。”

今年,“垃圾分类”成为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秘书长王济光关注的一大议题。5月18日,王济光告诉澎湃新闻,今年全国两会,他带来了《关于建立垃圾分类全国统一标准的提案》。

王济光说:“住建部前些年制定过一个标准,是参考性质的,各地都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又制定了自己的标准和标识,但是,由于各地标准有时有较大差别,外地游客经常按照自己的垃圾分类习惯行事,有次在外地旅游时还遭到过当地人的白眼。此后我对此进行了调研。”

王济光调研后发现,“垃圾分类”虽已形成较好的工作推进态势,但从各地实施过程和效果来看,实际成效尚未尽如人意。

“其中主要原因就在于各地区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情况并参照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对本地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客观上造成缺乏生活垃圾分类统一标准的现实状况。”王济光分析认为,这不利于垃圾从源头上进行分类。一方面,在当前信息量大、交互沟通强的互联网时代,各地垃圾分类缺乏统一的标准、标志、标识,极易使居民对垃圾分类标准产生困惑、无所适从,影响居民分类合作意愿。另一方面,随着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转移、人流迁徙,国内跨省区人口流动量不断增大,垃圾分类标准及标志标示的不统一,也不利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垃圾分类宣传,不利于培养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此外,各地不一的垃圾分类将影响相关单位、机构和企业完整的收购、运输、销售、加工以及成品市场等垃圾再利用产业体系的形成,增加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

对此,王济光建议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垃圾分类标准。按照有利于居民“认得清、分得明”的原则,结合垃圾分类后续处理程序,尽快将先行试点城市实践中积累的有益经验上升为全国统一标准,确定通俗易懂的分类名称,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标示语进行统一,将垃圾桶颜色与对应的垃圾类别规范统一,将生活垃圾分类类别的外语译文规范统一,以最大程度方便各地群众分类投放,全局一盘棋地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确立垃圾分类全国统一标准的权威性也是重要的一环。”王济光还建议,要推动官方垃圾分类科普平台建设,并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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