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化知识百问百答—公民可以提出建议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么?
由 大连标准化研究院 发表于 2022年04月19日

第16问:有什么样的需求是可以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答:当有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求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17问:我们公民可以提出建议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么?
答:可以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18问:强制性国家标准有怎样的制定程序?
答: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包括项目提出、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对外通报、编号、批准发布等。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这里的“依据指责”即职责法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授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来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的相关工作。
第19问:麻烦解释下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定义。
答:推荐性国家标准作为政府主导定制的标准,应定位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标准。
第20问:推荐性国家标准由谁来制定?
答: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即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审查、编号、批准发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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