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邮政普遍服务标准3月起实施:信件包裹全程时限大幅缩短

由 原平台 在 2017年02月21日 转载于

2月21日上午,国家邮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司长马旭林在会上表示,新标准主要从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支持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对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化邮政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邮政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寄递主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修订后的服务标准大幅提升。一是邮件全程时限明显提升。对于信件全程时限,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


2月21日上午,国家邮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国家邮政局普遍服务司司长马旭林在会上表示,新标准主要从服务标准、服务要求、支持责任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对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化邮政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邮政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寄递主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修订后的服务标准大幅提升。一是邮件全程时限明显提升。对于信件全程时限,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的最长时限分别由现行标准的9天、15天,缩短到7天、8天,提升了22.2%、46.7%;包裹和印刷品的全程时限,在省际地级以上城市间、省际其他地区之间分别由原来的15天和20天,缩短到8天和9天,比现行标准分别提高了46.7%和55.5%。同时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较大等因素,新标准采用了以天数和比例分档的方式,将每一层级的时限标准分为两档,更好地包容了这种差异。二是增加了同城和省内的时限标准。针对同城和省内邮件包裹占比越来越大、且用户用邮需求不断上升的趋势,新标准增加了同城和省内邮件时限标准,弥补了该项空白。三是改进了投递方式。新标准规定包裹由投递包裹领取通知单改为按址投递包裹实物,其中城市全部按址投递;农村地区(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乡、镇其他地区)5kg以下包裹按址投递到户或投递到村邮站,5kg以上包裹可投递领取通知单,以方便用户,满足人民群众的用邮新需求。

新标准对邮政企业提供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增加了邮政营业场所的服务功能设置要求,规定每个县级行政区内应至少有一个开办国际及港澳台邮件业务的邮政营业场所,每个乡、镇应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领取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二是在保护用户权益方面提出更高要求。增加了营业场所对外公示项目,要求公示每周的营业日、每天的营业时间、邮件时限、用户对服务质量的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等;缩短了邮政企业受理用户投诉、办理查询、丢失赔偿等方面的时限,细化了用户投诉规定,明确了投诉渠道,设定了用户的申诉权。三是加强了保障寄递安全的规定。在总则部分的“安全性”中增加“邮政企业应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用户身份进行查验,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普遍服务营业场所和邮件处理场所的安全生产设备配置,应符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的规定”,同时在第7章对收寄验视的内容进行了扩充,增加了对用户身份进行查验的规定。

新标准明确了有关方面支持邮政普遍服务的责任。一是明确了未设置村邮站行政村的邮件接收主体,即由村民委员会代为接收邮件。二是增加了邮件接转点保管处理无法投递邮件要求,即应妥善保管,在签注意见后由邮政企业定期收回。三是扩大了邮件接收设施范围,在重申现行标准“城镇居民楼应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基础上,将邮政包裹柜纳入到用户接收邮件设施的范畴中。

马旭林表示,邮政普遍服务是国家承诺向公民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邮政普遍服务》标准代表着国家保障的这一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新标准是践行人民邮政为人民,实现共享发展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助力精准扶贫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化邮政普遍服务供给侧改革,增强邮政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新标准,邮政管理部门将抓好标准宣贯和培训,抓好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并将继续对邮政普遍服务给予大力保障和支持。

据悉,原《邮政普遍服务》标准自2009年10月1日与修订后的邮政法同步实施,部分内容已明显低于目前的现实水平,不能反映我国邮政普遍服务实际能力和达到的水平,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的基本用邮需求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标准已不能满足。邮政管理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因地制宜与促进均等相结合、人民期望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等原则,对标准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在框架上沿用了原标准的主体结构,增加了前言和引言部分,与原标准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总则、业务范围、邮政设施、服务时限、服务环节、用户投诉与申诉、赔偿等共同组成新标准的基本结构。新标准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THANKS FOR READING-


来源丨中国网

您是这篇文章的第318个读者。

标签: 原平台

我的资讯收藏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为营造中小企业开展和参与标准化工作的良好环境,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意识,运用标准化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塑造产品及企业品牌形象。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决定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标准托管”服务:托管标准100条以内免费,每年进行4次查新服务;100条以上的线下维护、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进入企业标准托管

您可以通过编辑查新模板,批量查询指定标准集的最新情况。我们会通过查询,向您展示您所查询标准的:

1. 准确的标准号及标准名称(我们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您提交的标准号进行自动纠正)

2. 标准的最新状态(现行、废止或未发布)

3. 若标准已废止并被新标准替代,会反馈被替代的标准

4. 若您已托管此标准,便可以实时跟踪这个标准的最新状态

标准查新 模板下载

您可以在这里检索全球超过140万条标准,支持上百个国内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查询。您也可以在这里检索国内各类国家、部委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更多标准子库在持续建设中。

标准检索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

大连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