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市场监管局“四个强化”扎实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专项整治行动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2年11月16日 转载于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2020年-2022年)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净化农村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农村食品消费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我市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列入重点工作安排,专门成立以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分管领导多次带队下县区督促指导各县区局相关工作,及时查漏补缺,排除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成效。建立健全长效化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河源市市场监管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实施方案》《河源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细则,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二、强化突出重点,加强风险排查。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强化综合分析研判,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并组织落实,做好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达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目的,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效能。
三、强化专项结合,规范市场环境。结合今年开展的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做好食品溯源体系建设,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逐步提升农村食品经营管理水平。结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对我市农村地区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梳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包保,助推我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落到实处。同时,持续开展农村地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清理整顿,严抓市场准入管理,健全监管档案,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等各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共治格局。结合农村食品消费特点,采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提升群众百姓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地区群众性队伍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协同共治。
据了解,2020年至2022年,我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各类主体29610户次;食品抽样检测4164批次,合格率98.2%;全市查处农村地区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614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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