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化知识百问百答—制定团体标准的流程是什么?
由 大连标准化研究院 发表于 2022年07月12日

第55问:请问,社会团体开展标准化工作需要准备什么?
答: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应当配备熟悉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建立具有标准化管理协调和标准研制等功能的内部工作部门,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标准知识产权政策,明确团体标准制定、实施的程序和要求。
第56问:国家对于团体标准关于科学性、适用性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我国标准化法规定,制定团体标准应当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增强产品的安全性、通用性、可替换性,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国家明确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也同时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57问:制定团体标准的流程是什么?
答:制定团体标准的一般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
第58问:关于团体标准的标准编号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我国标准化法规定,团体标准编号依次由团体标准代号、社会团体代号、团体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组成。社会团体代号由社会团体自主拟定,可使用大写拉丁字母或大写拉丁字母与阿拉伯数字的组合。社会团体代号应当合法,不得与现有标准代号重复。
第59问:请问,我们发布了团体标准还需要进行自我公开声明么?
答:根据我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鼓励社会团体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其团体标准信息。社会团体到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信息的,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的内部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信息、团体标准制修订称序等相关文件,并自我承诺对以上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60问:我们两个或多个社会团体可以联合制作、发布团体标准么?
答:可以的。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之间开展团体标准化合作,共同研制或发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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