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 电子证照将跨部门共享
由 原平台 在 2019年05月06日 转载于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自4月30日起施行。规定提出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规范化、标准化编制办事指南,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等。专家表示,新规有诸多亮点,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更多便利,有望实现“一处办理、处处认可”“一份资料、全国共认”。
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
规定提出,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
中央党校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胡颖廉说,各地在线政务服务不断提速,形成了诸多经验和模式,然而各地的探索具有“碎片化”特征,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待完善。
胡颖廉表示,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致力于解决上述弊端,将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诸多便利,例如“一处办理、处处认可”“一份资料、全国共认”等。当然,这一目标的实现也需要突破一些障碍,例如各部门和各地需要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建平台、建机制、建标准,需要硬件投入和软件更新。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华琳说,政务事项的全国标准统一,有助于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基准,进而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处理。通过全流程网上办理,使得“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下一步,还需要对已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规范事项名称,逐步统一办理的程序流程、实体标准,明确办事的材料要求。
规范化、标准化编制办事指南
规定提出,政务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
胡颖廉说,目前公布的办事指南往往基于不同政务服务提供主体的理解设定资质、资料、程序等要求,部门间、区域间差异较大。有些办事指南不够具体明确,有些则过于复杂,使得行政相对人不易理解,容易滋生中介机构和相关乱象。
胡颖廉表示,要推进办事指南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遵循全国统一标准、设定要求合法、工作流程透明、信息互联互通等要求。“特别重要的是,过去分散掌握信息的主体必须树立全新的理念,不能把信息作为自己的资源,而要通过共享信息和互通信息提升工作效能。”胡颖廉说。
宋华琳说,目前有的政务服务机构对某些事项办理,如社保、公积金、户籍等事项的办理,并没有公布指南,作为行政相对人,只能去窗口问一线行政人员,甚至每次还会得出不一样的答案,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机关的裁量空间。
宋华琳表示,政务服务机构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条件、办事材料、办理流程等信息,这将给公权力以自我约束,给行政相对人以正当期待。办事指南应真正具有“指南”的性质,表述清晰,易于行政相对人理解,要涵盖政务服务的实质性要点,包括受理条件、办事材料格式和内容、办事程序等。
实现电子证照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规定提出,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
胡颖廉说,过去一些省份在本地率先推行电子证照,但获证企业到其他省份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时,遭遇所在地监管部门不认可的问题,这不利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优化对企业的服务。对群众个人而言,现实中也经常出现为了一纸证明“跑断腿”的事件。因此,电子证照的推广有望解决这些问题。
“电子证照的引入,是打造数字政府的要求,这体现了政府治理理念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改革和行政程序的再造。”宋华琳说。
宋华琳说,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承认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助于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与整合,有助于避免群众和企业办事重复提交证明材料。
“哪些政府信息可以共享,共享的范围、程序是什么,目前都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缺少整体划一的规定。”宋华琳表示,未来我国政府信息共享应秉承职能共享、规范有效、及时完整、合法使用、保障安全的原则。政府信息应当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各政务部门形成的政务信息资源原则上应予共享,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来源:新华社 人民网
作者:赵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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