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标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广标准托盘发展单元化物流的意见》
由 原平台 在 2018年01月24日 转载于
近日,商务部、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广标准托盘发展单元化物流的意见》提出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标准托盘占全国托盘保有量比例由目前的27%提高到32%以上,适用领域占比由目前的65%提高到70%以上,物流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物流降本增效取得明显进展。企业装卸成本大幅降低,货损率显著下降,装卸货效率、车辆周转率明显提高。
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例高达16%,2016年为14.9%,每一个百分点的降低就意味着有6000亿元左右的产值提升。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山东时明确指出,要加快物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流通效率,推动物流业健康发展。而衡量物流业标准化水平高低的关键指标包括标准托盘市场占有率和建立在托盘标准化基础上的“带托运输”比例。托盘作为物流集装单元器具,广泛应用于生产和流通领域,推广应用标准托盘是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的有效措施。而所谓“带托运输”,就是给要运输的东西装上标准化托盘,或是一块板,或是一个筐,类似远洋运输中的集装箱。货物从甲方运到乙方,托盘也跟着货物一起进入供应链的下一道环节,以托盘、周转箱(筐)为集装单元、作业单元、计量单元和数据单元,发展单元化物流,不再是昔日的“把货物运过去,把托盘带回家”。物流行业有调查显示,美国80%的商品贸易是“带托运输”,欧盟商品贸易的“带托运输”比例则超过80%,日本也达到77%。而在2014年,我国标准化托盘的市场占有率仅23%,标准化托盘的循环共用率只有2%。
据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近日介绍,自2014年以来,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国家标准委已经共同开展了相关的试点工作。从试点的情况看,标准托盘在托盘保有量中的占比持续快速提升,物流运作的效率和货损率明显改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标准托盘循环共用和带板运输的比例仍然不高。为加快推广标准托盘、发展单元化物流,促进物流提质增效,落实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降低物流成本的工作任务。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交通部、统计局、邮政局、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中国铁路总公司此次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广标准托盘发展单元化物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关于推广标准托盘发展单元化物流的六项重点任务,分别如下:
(一)加快标准托盘推广应用。重点在快消品、农产品、药品、电商、中小型电器和工业零部件等适用领域,推广规格统一、质量合格的标准托盘。鼓励托盘生产企业从供给端减少一次性托盘、非标托盘的生产与供应。鼓励用户以租赁、转售、交换等形式使用标准托盘,促进托盘沿供应链流转,减少托盘自购自用和静态使用。加快淘汰存量非标托盘,鼓励采用“回购返租”等创新模式实现非标托盘转换。
(二)促进物流链各环节标准化衔接。推动单元化物流载具应用并与标准托盘衔接配套,鼓励产品制造环节采用符合600mm×400mm模数系列的包装箱,鼓励商品流通环节采用600mm×400mm模数系列的周转箱(筐),鼓励物流运输环节推广外廓尺寸为2550mm(冷藏货运车辆外廓2600mm)的货运车辆。推动物流配套设施设备标准化,适应托盘一贯化运作。鼓励对仓库、配送中心、零售门店等物流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对存储、装卸、搬运、分拣、包装等设备进行标准化投入和更新。
(三)推进物流载具循环共用。逐步建立以全国运营为主体、区域运营为补充、相互协同开放的托盘、周转箱(筐)循环共用体系,为发展单元化物流提供保障。鼓励物流载具运营企业做大做强,扩大标准托盘、周转箱(筐)运营规模,通过自建、共建、合作等多种方式拓展公共运营网点,为用户提供托盘、周转箱提取、退还、调拨、维修、数据等便利化、信息化服务。鼓励物流载具生产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发挥各自优势,盘活存量标准托盘、周转箱(筐),拓展租赁运营服务。鼓励通过信息技术应用,加强物流载具循环共用线上服务,探索模式创新,整合线下物流资源,提高物流载具循环共用水平。
(四)推进物流单元化、一体化运作。以托盘、包装箱、周转箱(筐)、集装箱为单元,推动包装、储存、装卸、搬运、分拣、配送、运输等物流各环节一体化运作。鼓励生产制造企业使用标准托盘、包装箱(600mm×400mm模数系列)将产品整合为规格化、标准化的集装单元,从源头发展单元化物流。鼓励物流企业将标准集装单元与共同配送、集装箱运输、多式联运相结合,推广带托盘运输,提高港口、场站、仓库装卸效率和空间利用率。鼓励批发、零售、电商等流通企业以标准托盘、周转箱(筐)为集装单元和计量单元,进行采购订货、计算运费、收发货和验货,推动流通全过程“不倒托”“不倒箱”,优化商业流程和流通组织方式,减少流通环节和货物损耗。
(五)提高物流链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拓展标准托盘、周转箱(筐)的信息承载功能,从集装单元提升为数据单元,应用全球统一编码标识(GS1),探索托盘条码与商品条码、箱码、物流单元代码关联衔接,推动物流链上下游企业数据传输交换顺畅。
(六)推广先进成熟模式。推广“集团整体推进”模式,鼓励集团型企业整合内部资源,统一托盘采购、租赁、带托盘运输等业务,依托网点优势,实现全国托盘循环共用;推广“供应链协同推进”模式,鼓励生产企业、连锁商贸企业等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结对子” “建联盟”,开展统一租赁、托盘互换,协同推进托盘标准化;推广“社会化服务推进”模式,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托盘租赁运营企业依托服务供需两端的客户资源优势,引导用户从托盘自购向租赁转变,从仓库内部使用向带托盘运输转变,从企业自用向循环共用转变;推广“平台整合推进”模式,鼓励平台型企业发挥信息化优势,整合托盘供方、需方、运营方等各类资源,为用户提供开放式循环共用服务,推动标准托盘广泛应用。
为保障上述发展目标的实现和重点任务的完成,《意见》强调,我国将进一步健全物流标准体系,围绕标准托盘及其循环共用,开展包装箱、周转箱(筐)、托盘、集装箱等集装单元器具标准研究,促进物流链上下游设施设备标准、信息标准、服务标准相衔接。鼓励行业组织制定先进的团体标准,完善带托运输通用规则、货物堆码通用规则、托盘交换规则、诚信交接免验货机制,推进托盘循环共用和单元化物流发展。
来源: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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