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近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2年10月27日 转载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36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和汇元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小牛犟骨)
存在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天下小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黄焖鸡米饭)
存在后厨环境脏乱差、垃圾桶未加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创世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江川右·一家有态度的粥店(通州万达店))
存在没有专职和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北京可乐可饮品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小情绪奶茶)
存在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果然是你(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果畔·果切)
存在食品加工、包装、贮存场所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金筷银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李小碗儿-小碗菜-卤煮)
存在食品加工、包装、贮存场所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7、北京江舟渔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王老六铁锅炖)
存在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8、北京市通州区铁军饭店(招牌名称:驴肉大全 )
存在无防鼠挡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9、北京西集金卫元食品店(招牌名称:小凡家常菜)
存在无防鼠挡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0、北京市通州区西集同福居饭馆(招牌名称:同福居饭馆)
存在无防鼠挡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1、北京市西集农家乐小吃店 (招牌名称:山西刀削面)
存在未按规定保持经营场所整洁的行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2、北京天隆久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天隆久府 )
存在无防鼠挡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3、北京六轩焰餐饮管理中心(招牌名称:六轩焰 羊蝎子)
存在无防鼠挡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4、北京庆蜂年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庆蜂年)
存在未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5、北京市漷县海军馒头店(招牌名称:馒头店)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6、北京鹏双旺餐饮服务店(招牌名称:火十六烤肉)
存在后厨卫生脏乱差、操作间内有苍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7、北京楚江仁和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川湘家常菜(第三档口-帮帮美食城)/金姨家朝鲜族美食)
存在垃圾桶未盖盖儿、后厨环境中存在蚊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8、北京晋永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秦晋面馆川湘菜)
存在后厨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9、北京鑫宜源商贸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招牌名称:酱骨头火锅家常菜)
存在后厨工作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0、北京金勺子餐饮服务中心(招牌名称:老长沙)
存在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1、北京万晟顺通商贸有限公司
存在生熟食混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2、容格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牛角日本烧肉)
存在食品存放不规范,食材未隔墙离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3、北京市康盛缘饭馆(招牌名称:康盛缘家常菜)
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即上岗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4、北京王远静菲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东北菜)
存在后厨环境不整洁、食品贮存环境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5、北京路通利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分公司(招牌名称:山西面馆)
存在经营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6、北京路通利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招牌名称:兰州拉面)
存在经营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7、北京泗季昌源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招牌名称:兰州牛肉拉面)
存在经营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8、北京泗季昌源商贸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招牌名称:兴隆板面王)
存在经营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9、北京润荣通印刷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安徽板面王)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0、北京南关全有福饭馆(招牌名称:南关全有福饭馆)
存在环境场所卫生不整洁、垃圾桶未加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1、北京德全成达商店(招牌名称:羊蝎子铁锅柴鸡)
存在未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2、北京客金缘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啤酒烤鸭)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3、北京泉水羔羊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泉水羔羊涮肉)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4、北京伊锦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伊锦源涮肉)
存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5、北京簋街印象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归结印象)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6、北京嘉华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山西刀削面)
存在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您是这篇文章的第304个读者。
我的资讯收藏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为营造中小企业开展和参与标准化工作的良好环境,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意识,运用标准化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塑造产品及企业品牌形象。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决定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标准托管”服务:托管标准100条以内免费,每年进行4次查新服务;100条以上的线下维护、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