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国标委:到2025年系统形成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由 原平台 在 2018年01月10日 转载于
为促进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和产业发展,近日工信部、国标委联合印发了《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以下简称《建设指南》)。《建设指南》提出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
智能网联汽车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4-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建设指南》指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逻辑的两条主线是“信息感知”和“决策控制”,其发展的核心是由系统进行信息感知、决策预警和智能控制,逐渐替代驾驶员的驾驶任务,并最终完全自主执行全部驾驶任务。智能网联汽车的自动驾驶相关技术,根据车辆和驾驶员在车辆控制方面的作用和职责,可分为“辅助控制类”和“自动控制类”,其中,“辅助控制类”又可分为驾驶辅助(DA)和部分自动驾驶(PA)两类;“自动控制类”则根据车辆自主控制以及替代人进行驾驶的场景和条件进一步细分为有条件自动驾驶(CA)、高度自动驾驶(HA)和完全自动驾驶(FA)。
据了解,在《〈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2015版)》(简称《路线图》)中,我国首次将智能网联汽车分为DA、PA、HA、FA四级,其中DA指驾驶辅助,包括一项或多项局部自动功能,如ESC、ACC、AEBS等,并能提供基于网联的智能提醒信息;PA指部分自动驾驶,在驾驶员短时转移注意力仍可保持控制,失去控制10秒以上予以提醒,并能提供基于网联的智能引导信息;HA指高度自动驾驶,在高速公路和市内均可自动驾驶,偶尔需要驾驶员接管,但是有充分的移交时间,并能提供基于网联的智能控制信息;FA指完全自主驾驶,驾驶权完全移交给车辆。《路线图》指出,预计到2020年,驾驶辅助(DA)、部分自动驾驶(PA)车辆市场占有率约30%,到2025年,高度自主驾驶(HA)车辆市场占有率约10%-20%。
在2016的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上,我国又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将智能网联汽车更为细致地分为了DA、PA、CA、HA、FA五个级别,并设定了我国实现汽车自动驾驶的四步走目标:
第一步:2016—2017年,实现驾驶辅助功能(DA),包括自适应巡航、自动紧急制动、车道保持、辅助泊车;
第二步:2018—2019年实现部分自动驾驶(PA),包括车道内自动驾驶、换道辅助、全自动泊车;
第三步:2020—2022年实现有条件自动驾驶(CA),包括高速公路自动驾驶、城郊公路自动驾驶、协同式队列行驶、交叉口通行辅助;
第四步:2025年乃至更长时间实现高度及完全自动驾驶(HA/FA),包括车路协同控制、市区自动驾驶和无人驾驶。
2017年12月18日在《中国汽车技术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公维洁对《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图年度进展评估》报告进行解读时表示,目前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速度明显超过预期,驾驶辅助级(DA)自动驾驶已实现产业化,并加快向部分自动驾驶(PA)和有条件自动驾驶(CA)迈进,其发展进度有望比技术路线图设定的目标提前。
为充分发挥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在车联网产业关键技术、核心产品和功能应用的基础支撑和引领作用,本次发布的《建设指南》明确设定了我国在未来7年中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两步走建设目标:
到2020年,初步建立能够支撑驾驶辅助及低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定3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重点标准,涵盖功能安全、信息安全、人机界面等通用技术以及信息感知与交互、决策预警、辅助控制等核心功能相关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促进智能化产品的全面普及与网联化技术的逐步应用;
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高级别自动驾驶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定10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涵盖智能化自动控制、网联化协同决策技术以及典型场景下自动驾驶功能与性能相关的技术要求和评价方法,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化+网联化”融合发展,以及技术和产品的全面推广普及。
《建设指南》明确提出了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框架,将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框架定义为“基础”“通用规范”“产品与技术应用”“相关标准”四个部分,同时根据各具体标准在内容范围、技术等级上的共性和区别,对四部分做进一步细分,形成内容完整、结构合理、界限清晰的14个子类:术语和定义、分类和编码、标识和符号、功能评价、人机界面、功能安全、信息安全、信息感知、决策预警、辅助控制、自动控制、信息交互、通信协议、界面接口标准规范。
《建设指南》强调,我国将建立标准立项、制定和发布实施绿色通道,满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快速发展需求,并通过财政资金、研发项目等,支持相关标准研制、试验验证和贯彻实施。
来源: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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