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责任指引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由 平台编辑 在 2022年10月27日 转载于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0月25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食品安全责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督促指导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10月25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并印发《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食品安全责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督促指导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指引》在全面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60号令)基础上,遵循抓住“关键人”理念,即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关键少数”,结合我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际情况,细化具化了三类“关键人”岗位职责。

 

  《指引》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特殊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育培训和岗位待遇,研究解决在履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指引》指出,食品安全总监作为企业特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负责人,应建立和完善与本企业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该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其有效运行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应根据保健食品注册或备案的技术要求,制定生产工艺规程,并连续完成保健食品的全部生产过程,包括原料的前处理和成品的外包装。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将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向省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指引》明确,食品安全员从事特殊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负责落实特殊食品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要求,按照注册或者备案配方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对出厂产品实施逐批检验等。

 

  为确保《指引》落实落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辖区内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总监职责》和《食品安全员守则》,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或公示。


您是这篇文章的第213个读者。

我的资讯收藏

托管标准,您可以接收以下服务:

1 标准定期系统查新,若有最新版本,会以站内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用户;

2 随时在标准托管页面中查看到该条标准的最新状态;

3 若用户有在学习和科研中的需要,可以在标准托管页面中试阅标准;

4 企业如果需要上新产品,我院及时提供标准查询、采购等方面的支持;

5 为企业在标准制修订、企业良好行为创建以及标准化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可联系我院指定相关专家负责进行指导帮助、提供政策咨询;

6 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政策的解读、标准化知识的推广培训、标准自我公开声明、标准文献的免费查询、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标准化服务;

为营造中小企业开展和参与标准化工作的良好环境,提升中小企业标准化意识,运用标准化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塑造产品及企业品牌形象。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决定为我市中小企业提供免费的“标准托管”服务:托管标准100条以内免费,每年进行4次查新服务;100条以上的线下维护、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进入企业标准托管

您可以通过编辑查新模板,批量查询指定标准集的最新情况。我们会通过查询,向您展示您所查询标准的:

1. 准确的标准号及标准名称(我们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您提交的标准号进行自动纠正)

2. 标准的最新状态(现行、废止或未发布)

3. 若标准已废止并被新标准替代,会反馈被替代的标准

4. 若您已托管此标准,便可以实时跟踪这个标准的最新状态

标准查新 模板下载

您可以在这里检索全球超过140万条标准,支持上百个国内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查询。您也可以在这里检索国内各类国家、部委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更多标准子库在持续建设中。

标准检索

标准资讯点击排行榜 全部

资讯标题点击

[[ n.title ]] [[ n.read ]]

大连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

版权:大连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56号

电话:0411-82740851

大连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