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残疾人托养服务有了首个国家标准
由 原平台 在 2019年08月19日 转载于

中国残疾人托养服务有了国家标准——《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残疾人服务领域出台的首个国家标准。
中国残联、民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部门8月7日共同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的有关内容进行发布。
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规定了残疾人托养的服务机构、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过程、管理内容与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为就业年龄段(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机构的规范与评价。
在服务内容方面,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对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性要求,适度区分了寄宿制照料、日间照料两类机构提供服务的主次和重点。如寄宿制照料机构以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重点,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更偏重于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劳动技能和辅助性就业。
对于本次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将服务对象的范围限定于“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冯善伟回应称,此前中国社会化的养护照料服务主要针对于16岁以下的孤残少年儿童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体,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是残疾人群体中失能程度较为严重、生活也更为困难的一群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虽已成年,但往往缺乏自我照料和独立生活能力,他们的家庭在抚养或赡养、医疗和康复等方面付出巨大,也承受着极大的精神压力。
冯善伟表示,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目的就是帮助这些“学校已离开、医院收不了、企业进不去、家庭供不起,其他公共服务长期不能覆盖”的困难成年残疾人群体得到基本的照料服务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方面训练,一方面促进部分残疾人实现生活自理和不同形式就业,另一方面有效释放其家庭劳动力,减轻其家庭负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冯善伟称,残疾人托养服务国家标准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残疾人托养服务进入了规范时期,将有效提升中国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质量和专业化水平,为托养服务机构设施及设备建设提供引领,对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提供参考,促进资源优化并培育托养服务社会力量。
来源:中新社
作者:王祖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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