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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节令性食品粽子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2020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节令性食品粽子食品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全部为粽子食品,共计20批次,覆盖10家生产企业(含本地生产企业2家)和6家经营单位,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抽检项目包括糕点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霉菌、商业无菌等指标。抽检样品包括市内大型商场超市销售的部分本地和外地品牌。
特此通告。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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