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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331批次食品
安全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2021年第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罐头、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产制品、肉制品、糕点、食糖、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共21大类,合计331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1批次,合格率99.70%。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中央转移支付监督抽检结果信息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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