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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两节”期间
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2020年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信息为两节期间抽检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熟肉制品、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食用农产品(猪肉、海水鱼、虾)、酒类。
本次共计抽检100批次,覆盖57家生产企业和13家经营单位,抽检项目包括无机砷、铅、山梨酸、呋喃唑酮代谢物等指标,抽检样品包括市内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销售的部分本地和外地品牌。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100%。
特此通告。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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