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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顺利完成传统奶制品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传统奶制品食品安全抽检及评价计划的通知》(内市监办字[2021]369号)文件要求,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承担了锡林郭勒盟、通辽、呼伦贝尔三个盟市抽取的奶豆腐、策格、嚼克、楚拉、毕希拉格等7种传统奶制品样品共计450批次检测任务,检验项目涵盖微生物指标、安全指标、品质指标等9种检验参数。截至目前,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顺利完成了检测任务,已将检验分析报告上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 介绍“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有关情况(文字实录)
12月13日上午10:00,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供销合作总社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福建省地方标准《青钱柳茶加工技术规范》标准制订启动会顺利召开
为更好地促进完成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2021年12月12日由福建省茶标委组织省地方标准《青钱柳茶加工技术规范》标准制订启动会在省茶标委秘书处召开。解读|新版《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下称《办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包括“总则”“食品进口”“食品出口”“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六个章节七十九条。今天推送的是“食品进口篇”。外出就餐需当心!吉林通报24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12月13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2021年第50期通告,检出24批次不合格食品,均为餐饮食品。《青钱柳茶》团体标准审定会在福州召开
2021年12月12日,海峡两岸茶业交流协会在福建省福州市组织召开由安溪县桃源有机茶场有限公司、福建师范大学等有关单位起草的《青钱柳茶》团体标准审定会。审定组由福建省种植业技术推广总站、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植物学会、山西省医药与生命科学研究院、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听取了标准编制说明及征求意见情况汇报,对标准送审稿进行认真审查、修改,经讨论和质询,专家组一致同意标准通过审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天津市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规范》
为贯彻落实“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合理有效配置监管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天津市实际,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天津市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规范》。规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开展减肥等功能保健食品专项抽检工作
近日,为加强咸阳市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消除风险隐患,按照咸阳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减肥等功能保健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体约谈33家抽检不合格酒类生产企业
2021年12月10日,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1年全市抽检不合格酒类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责任集体约谈会。市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全体人员,县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人及全市33家酒类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员参加了约谈会议。《天津市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规范》政策解读
天津市市场委于2016年12月23日印发《天津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试行)》),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经过近五年的良好运行,监管科学有效,监管资源分配日趋合理,切实提高了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共有数据 3417 条